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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平昌县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6-26 14:27
 来源: 平昌县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版)》《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价发改价格〔2012〕9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平昌县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殡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版)》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价发改价格〔2012〕989号)文件精神,结合平昌实际,殡葬服务项目划分为实行政府定价的基本服务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延伸服务两类。具体细分项目及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殡葬服务收费性质及定价管理方式

(一)基本服务。殡葬基本服务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收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基本服务项目,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收费。

(二)延伸服务。延伸服务指除基本服务以外、可供群众自主选择的其他服务项目。延伸服务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可向下浮动,幅度不限。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延伸服务项目,在指导价范围内,坚持丧家自愿,签订服务协议,不得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三)救助政策。根据国家有关优抚政策规定,城乡低保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及三、四级智力或精神残疾人,实际发生的基本服务费用总金额减免20%。城乡特困供养对象、流浪乞讨人员及县人民政府和县民政部门认定的特殊困难对象,实际发生的基本服务费用全额救助。

三、加强殡葬服务及收费管理

(一)加强殡葬服务管理。县殡葬管理所要建立健全殡葬服务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殡葬服务政策规定。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倡导绿色环保、节地生态的新殡葬方式,坚持公益性原则,为不同需求的丧属提供优质优价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丧属接受基本服务项目以外的其它殡葬服务。

(二)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对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按照“长期、固定、规范”要求,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12345、12315)、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和价格、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加强政策宣传解释。殡葬服务收费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单位要扎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服务各项政策规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新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平稳执行。县殡葬管理所要进一步明确殡葬服务内容、质量和标准,规范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优质殡仪服务,满足不同丧家的合理需求。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殡葬服务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平昌发改〔2015〕129号)同时废止。


附件:平昌县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表



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平昌县财政局 

平昌县民政局 

2023年6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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