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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民政局2018年工作计划

2017-11-22 11:33
 来源: 平昌县民政局

一、稳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一是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着力规范社会救助行为,积极构建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机制完善、保障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二是提高低保保障覆盖面,力争达到7%,加强低保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抓好低保兜底扶贫工作,做到精准救助与精准脱贫相衔接,确保对象精准、措施精准和成效精准。三是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站点建设,健全属地管理和统筹协调机制,全面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四是深入推进“救急难”工作,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竭力保障生活陷入困境、生存面临危机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着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组建专班,落实专人,全力推进全省首批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确保年底试点成功,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切实加强服务载体建设,加快金宝山康养中心、天意海温泉康养中心建设,竣工三十二梁康养中心,笔山、大寨养老中心投入运营,着力培育养老服务主体,积极探索养老照顾服务模式,努力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打造“水乡平昌,养老天堂”品牌。二是坚持融合发展路径。积极拓展养老发展渠道,大力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体育健身、休闲旅游、信息服务等产业融合,实现全产业链发展,大力发展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三是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动公建民营、合作经营、连锁经营等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探索形成一套成熟定型、有效管用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机制创新成果。

三、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一是创新试点社区治理,结合中央、省、市文件,制定出台我县《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二是立足“三区同建”深入推进灵山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不断完善村民自治与多元主体参与有机结合的农村社区共建共管共享机制,着力提高农村社区建设水平和治理能力。三是扎实抓好社区民主协商、社区减负增效、“三社联动”等工作,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四是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完善政策激励和制度保障措施,加强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机制。五是大力实施社工人才开发工程,加强部门联运,推进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发展和社工岗位开发,促进社会工作服务在城乡、区域和领域全覆盖。

四、积极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一是加大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力度,探索建立生活状况、医疗健康、住房等信息档案登记制度,着力解决优抚对象 “三难”问题,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涉军群体大局稳定。二是深入推进双拥创模工作,大力实施双拥文化宣传平台构建、窗口单位建设、文化景观打造、先进典型培育“四大工程”,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知识教育。开展爱国拥军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全力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县。三是积极推进人才培养、资源共享、国防建设和双拥教育等相互融合,建立健全军地需求对接、资源共享、监督评估机制,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五、努力提升公共服务质效。一是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推进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平昌县儿童福利院建设,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保障长效机制,全力保障儿童安全无虞、生活无忧、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二是加快婚姻登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进程,积极争创AAAA级婚姻登记机关,不断提升婚姻登记机关管理服务水平。三是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地名普查成果社会化应用,着力构建层次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查成果转化产品体系。四是有力有序推进撤县设市工作,全面统筹协调、评估论证和工作督导,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撤县设市基础支撑,完成2个“乡改镇”任务,稳步推进“村改居”工作,努力提升城镇化率。五是深化殡葬行业“放管服”改革,推进绿色生态殡葬建设,完善殡葬惠民政策体系,大力实施南台山公墓改扩建工程,力争殡仪馆主体工程完工。六是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预防工作,完善工作流程和救助网络,加大街面巡查、教育劝导、主动救助力度,全力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

六、切实加强基层民政建设。一要积极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健全完善制度、加强机制建设、规范审核审批、强化能力保障等方面入手,大力推进基层民政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基层民政综合服务管理能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二是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基层民政干部、社会工作人才、村级协理员、社区志愿者“四支队伍”建设,强化政策制度保障,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基层民政工作队伍,着力形成以行政力量为主导、专业力量为支撑,公众力量为基础的民政工作人才资源保障格局。三是加强基层民政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完善民生基础信息数据库,大力推行民政重点业务网上运行审批,全面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操作阳光透明、工作精准高效。四是推进基层民政政务公开,建立服务承诺、行风标准、办事流程、投诉渠道、监督评议的“五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形式、程序、标准、时间和监督、考核制度,不断提高民政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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