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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21 16:36
 来源: 平昌县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平昌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昌县司法局联系,电话0827-6222331。

一、总体情况

(一)信息主动公开数量。按照《条例》要求,我局认真对政府产生的信息进行收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9条,政务微信288条,政务微博53条。在平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公开信息208条,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4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财政类信息17条,人事类信息6条,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公告公示类信息5条,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政府采购信息11条,建议提案类信息3条,其他114条。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我局严格按照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所设置的栏目进行信息填报和公开,概况信息包括机构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法规文件类信息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等;发展规划类信息包括中、长期或阶段性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工作动态类信息包括本单位政务动态、公告公示、重大项目、突发公共事件、重点领域、政府采购、统计数据等;人事类信息包括人事任免、考录招聘等;行政执法类信息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及依据、本单位行政许可办理规定等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一是政府网站公开情况。我局继续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集群化管理系统,规范政务信息报送、采编、发布流程,持续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更新,加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平台公开力度,将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和载体。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发布要求,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206条。二是新媒体公开情况。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力度,2019年,“平昌司法”政务微信发布政务信息288条,平均点击率90次,最高点击率1000余次,“平昌司法”政务微博发布政务信息53条,转载各类政策及公益类信息120次。三是其他形式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实用、简洁、便民”的原则规范设立政务公开栏,坚持做到更新及时、内容规范。充分利用宣传展板、节假日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务信息和公益广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小项)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494248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反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项目内容不够细致、全面等薄弱环节。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不断改进工作:一是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二是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加快我局信息化建设,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查询的需要,积极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平昌县司法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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