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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2-12 15:28
 来源: 平昌县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平昌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昌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6222331。

一、概述

(一)健全组织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专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谋划部署。今年6月,我局制订下发了《平昌县司法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涉及到我局的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分解到股室、落实到人。

(三)抓好工作落实。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相关股室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报送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按照目录、体裁和主题词分类,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更新。全年通过平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64条,其中概括相关信息11条、计划总结相关信息2条、人事相关信息9条、动态相关信息101条、财政相关信息15条、行政执法相关信息2条、其他信息24条。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2017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我局的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局党组成员及分工、人事信息、政策解读、法律援助办事指南和公证办理业务指南等我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各类业务工作动态等。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通过网站公开,主要是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微博和微信等方式公开;二是通过单位的公开栏进行公开;三是在进行法治宣传活动中以公开资料的方式公开;四是在各司法所设立公开栏公开;五是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完善信息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7年,我局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咨询和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专门机构,无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兼职人员目前9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为2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设电脑1台,打印机1台,印制资料、宣传费和培训等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都做到主动公开,并在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形式等方面有了很大得提高,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但是随着大众媒体的飞速发展,我们也深刻认识到,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和深化,操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技术、手段、时效性及公开的质量还要进一步提高和创新。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一是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为重点,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二是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研究司法行政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三是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充分运用电子政务,扩大网上公开范围;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培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17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九、附表

平昌县司法局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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