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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14 15:43
 来源: 平昌县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平昌县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昌县司法局联系,电话0827-622233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县司法局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2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4条:在平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信息13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0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统计信息4条,预算决算信息1条,政府采购信息1条,重大项目信息3条,重大民生信息6条,其他法定信息20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238条。2020年,县司法局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持续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县司法局将单位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公证事项清单等基本信息进行公开,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公开年度决算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等,积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结合司法行政部门工作职责,定期推送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并进行解读,助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及时推送突发公共事件、考录招聘、统计数据等热点信息,扩大群众知晓面。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式。一是政府网站公开,依托巴中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规范政务信息采编、报送、发布流程,持续保障系统目录更新,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将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和载体。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发布要求,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36条。二是新媒体公开,2020年,“平昌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8条,原创47条,转载191条,全年总访问量20097次,单条信息最高点击量841次。三是其他形式公开,按照“实用、简洁、便民”的原则规范设立政务公开栏,坚持做到更新及时、内容规范。充分利用宣传展板、节假日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务信息和发布公益广告。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畅通受理渠道,增加政府网站线上受理窗口,规范答复时间和内容,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产生因政府信息申请的收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主项)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5

15.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反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

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项目内容不够细致、全面等薄弱环节。下一步,县司法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两个方面不断改进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把握好“公开”与“保密”的尺度,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方便群众查询和了解,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平昌县司法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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