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平昌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年报

平昌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02 15:50
 来源: 平昌县司法局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余条,其中,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80条,通过“平昌普法”微信公众号公开200余条,巴中党建网、四川法制网、市、县长安网发布信息100余条。全年共收到各类咨询,建议和意见5000余条。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各类公益广告、政务服务类信息100余条,全年制作各类展板50余个,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50余场,发送普法链接300余条,发放宣传单30000余张。开展群众坝坝会,法律专题讲座,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培训会共计150余场(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平昌县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县司法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通过专题会议,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会上对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通报进行传达学习,落实措施,对涉及县司法局的具体问题,要求立即整改,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发生。2023年,按照政务公开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累计公开政务信息100余条。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共采用本单位政务信息88条,其中“平昌要闻”版块23条,“部门工作”版块22条,“基层动态”版块43条,整改信息内容表述不准确、有错别字等问题6个。本年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个。

(四)平台建设方面

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强化对公开专栏内容保障及维护,加强对公开信息的监测和管理,定期动态清理公开专栏内容,及时删减失效信息,确保公开专栏安全运行。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按照县司法局的职能职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一步优化,设置政务公开、专题专栏、法定主动公开等栏目。在“平昌普法”微信公众号,优化设置政务公开、普法课堂、政民互动三大版块,提供微普法、办事咨询等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在司法局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在局综合办公室设置依申请公开窗口等实体平台,最大化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在网站、“平昌普法”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了信息公开工作咨询电话、办公地址,以及申请人投诉、举报、诉讼方式,同时在办公室专门设置依申请公开窗口。2023年,3次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县级政务公开和保密工作有关培训,及时掌握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安排专人对栏目信息进行更新,对错情及时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不够深入,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发布总量偏少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以高标准、硬措施、严要求,坚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信息公开的深入上再加力。进一步统筹资源,强化对司法行政工作特色亮点的深度挖掘、提炼,确保公开的内容全面、深入。二是在信息公开的发布上再加紧。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及时、多渠道收集信息,并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发布。三是在信息公开的数量上再加强。不断拓宽信息来源,持续强化平台建设,打造阳光政务公开走廊,确保信息发布的数量取得新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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