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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招商引资项目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

2024-03-21 15:36
 来源: 平昌县司法局

为认真贯彻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优势,向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平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决定在全县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法律服务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全市、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能定位,坚持“法律服务跟着项目走、法律服务人员围绕大局干”的工作导向。牢牢把握法律服务的主动权,推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关口前移,切实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治未病”功能,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运行,确保项目依法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强化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行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招商引资项目法律服务专项行动。

强化大局观念。综合考量招商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好与县经信局、县招商局及有关部门的协调衔接,确保步调统一、工作协同、形成合力,协助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见效。

强化法治保障。通过引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的风险问题及时进行分析、论证,最大程度降低法律风险,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活动合法合规。

(三)组织领导。成立平昌县招商引资项目法律服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雨珍任组长,统筹部署专项行动;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力,百坚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世川,万明律师事务所主任何跃,适逸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海,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平昌分会会长邱勇任副组长,具体推进专项行动;县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全体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专项行动日常事务。

二、工作内容

由全县3家律师事务所和相关基层法律服务所,采取“一对一、一对多”模式,对市投资促进局梳理的招商引资项目涉法事务的事前预警、事中排查、事后处置等事项提供全生命、全周期、响应式服务。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对应招商引资项目清单详见《平昌县招商引资项目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结对分工表》(附件1)。主要开展以下四项服务:

(一)常态开展法治宣传。常态化开展“送法进项目”活动,围绕项目合同谈判签订、工程实施、风险防范、劳动用工等涉法事务,举办法律讲座、开展法务人员培训、组织座谈交流,以案释法析理,宣讲支持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坚定发展信心,提升法商素养。

(二)深入项目法治体检。针对项目的行业性、专业性、地域性差别,不断优化法治体检内容,定期为项目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服务团队针对项目建设立项、招标投标、合同订立、工程施工中的各类法律风险,深入分析症结原因,提出专业合规应对措施或合理建议。

(三)帮助化解矛盾纠纷。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组织力量,选聘优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调解员,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的专业优势、实践优势,切实做好项目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四)促进项目合规管理。针对项目推进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指导、帮助项目业主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章制度,健全决策审查、利益分配、职工权益维护等工作机制,规范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等工作流程,提高依法推进和合规管理水平。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密切协作机制。县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要加强与县经信局、县招商局相关股室的沟通交流,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研判,在监测到招商引资项目有发生群体性矛盾纠纷等风险隐患时,及时统筹安排对应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和帮助。

(二)建立分类处置机制。对不同类型的招商引资项目,要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风险防控重点。对涉及征地拆迁的,要重点向群众宣传政策、争取理解。对涉及违建拆除的,要重点疏导群众的不满情绪。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

(三)建立监督指导机制。局党组各挂联领导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要加强对辖区内项目对应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指导,督促其建立工作台账。接受委托代理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建立重大案件党组织把关制度和代理案件报告制度,受理与项目相关的案件后,三日内向县司法局备案(附件3)。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及时组织研究法律问题,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如何参与案件办理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对本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案件的全流程指导监督,重要问题和紧急事项及时向县司法局请示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各分管领导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项目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将其纳入2024年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作,精心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查落实。县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要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督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对应招商引资项目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并建立考评机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切实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典型做法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常态化推动招商引资项目法律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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