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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司法局2024年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十条措施

2024-04-08 09:38
 来源: 平昌县司法局

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纵深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打造高水平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护航县域高质量发展,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等规定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及备案审查。各单位要对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严格按照《巴中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和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法制审查和制定后的报备工作。同时对符合清理条件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常态化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送至县司法局。县司法局要严格审查各行政机关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重点审查制定主体合法性,是否超越法定权限,内容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以及制定程序是否合法,对存在问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坚决予以撤销或纠正。

二、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定,建立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切实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信息;二是在执法过程中使用行政执法记录仪,对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三是明确本单位法制审核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对本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开展法制审核;四是充分发挥本单位法律顾问的咨询作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巴中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做好执法人员资格准入,业务培训等相关工作,及时清理注销非执法岗位人员证件,动态精准管理执法主体资格,严格落实证件年审工作。

四、强化行政执法“首违不罚”。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巴中市行政执法“首违不罚”第一、二、三批目录清单施行“首违不罚”制度。严格按照清单落实“首违不罚”,并建立工作台账,切实解决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突出问题。

五、强化行政执法清单式管理。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全面推行“不予、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五张清单,根据执法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调整,提升监管精准高效性。强化执法为民理念,提高行政执法合理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六、强化包容审慎监管。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全面推行综合监管一页一册告知制度,严格施行监管事项目录式管理,建立监管事项清单和监管计划,促进行政检查公平高效,切实解决多头执法、检查扰企等热点问题。

七、强化行政裁量权规范行使。县司法局要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促进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各执法单位要切实推动行政许可便捷高效、行政处罚公平公正、行政强制精准有效、其他各类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有序,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八、强化行政执法现场监督检查。县司法局与驻政法纪检组联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纳入依法治县年度考核。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行政执法行为违法、失当等情形的,坚决登记立案。对行政执法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发出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对构成违纪违法的,移交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九、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县司法局牵头组织专班,从行政执法单位近三年行政执法案卷中,随机抽取行政执法卷宗,进行评查。重点评查主体合法性、是否超越法定权限,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和文书是否规范等内容。对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采用发文、会议等方式进行通报,同时将评查结果纳入到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指标。发现执法中存在违法失当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对其负责人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

十、强化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监督。县司法局要严格按照《平昌县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工作实施细则》,在县政府网站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同时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33个行政执法投诉点,收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线索,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受理社会群众反馈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线索,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开展立案调查办理,对确有违规执法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对其追责问责。构成违纪违法的,移交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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