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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0 09:48
 来源: 平昌县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昌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27-622217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积极主动向社会发布了县级部门(单位)的2022年度部门决算和2023年度部门预算、平昌县2023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等信息。全年对外发布信息77条(其中,领导简介及分工更新1条,规划计划2条,统计信息8条,预算决算公开1条,政府采购2条,收费项目2条,重大民生信息6条,其他法定信息5条,行政处罚4条,门户网站工作动态26条,线下公开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审查、办理、答复程序。2023年,平昌县财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条,共答复4条,予以公开3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遵守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集中发布、集中管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依法依规公布财政动态、政策解读和财政年度预决算工作报告等信息,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管理,本年度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依托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栏目,着重保障重点领域公开中财政预决算的栏目,及时公布财政数据及工作信息,确保信息质量,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做好公开信息质量监测工作,及时剔除无效、失效信息,定期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已发布信息数据同源核对。三是深化信息审核制度,建立信息“三审”工作制度,确保数据准、责任明、工作实。

(五)监督保障方面。持续贯彻落实上级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形成以主要负责人统筹、分管负责人督导、相关股室配合、具体工作人员落实的格局,有力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4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1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把握不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不高、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等问题,对此,县财政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制度保障。制定《平昌县财政局政务公开目录职责分工》,将公开的各个栏目落实到具体的责任股室,严格规范更新时间,确保内容真实有效,上传及时。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依托局内每周五开展的“财政大讲堂”,邀请政务信息公开办等相关专业人员授课,交流心得经验,促进全局干部职工政府公开工作能力提升。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考核机制,坚持奖励与惩处相结合原则,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干事热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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