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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通知

2023-09-20 14:09
 来源: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通知

县内各企业:

为扎实做好我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2004〕423号)、《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四川省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实施细则》(川人社办发〔2023〕2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2022年各项劳动保障监察检查情况,决定开展2022年度我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平昌县辖区内各企业(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评价内容

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时制度、规章制度、社会保险费缴纳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情况为重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具体包括:

(一)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

(二)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九)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

(十)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评价方式

主要采取书面材料审查,并结合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投诉查处、专项检查以及其他有关工作取得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记录,对用人单位2022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四、评价标准和等级

根据《四川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实施细则》进行评价,分A、B、C三个等级。评价分值为85分(含85分)以上的评为A级;分值为60分(含60分)以上84分(含84分)以下的评为B级;分值为60分以下或符合直接定级情形的评为C级。

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定级为C级:

(一)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二)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四)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的;

(五)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且拒不改正的;

(六)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八)发生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

五、评价程序

(一)自查申报(2023年9月20日至10月19日)。符合参评条件的企业接到通知后,对照《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开展自查,并按规定提交书面材料。

(二)综合审查(2023年10月20日至11月13日)。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集中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进行A、B、C诚信等级评价。

(三)公示结果(2023年11月14日)。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诚信登记评价结果。

六、报送材料

参加本次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企业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表》(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5.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复印件(提供3人以上);

6.2022年6月、12月职工花名册复印件(含:身份证号、用工形式、工作岗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联系电话);

7.2022年6月、12月员工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复印件;

8.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及缴纳凭证复印件;

9.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3份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有劳务派遣用工的用人单位提供);

10.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凭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人工费拨付协议、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凭证复印件,2个不同施工班组各3名农民工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2022年6月、12月的工资表和通过专户拨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流水(在工程建设领域承建工程的总包企业提供,且应按实际承建项目分别提供)

11.人工费拨付协议复印件,2022年6月、12月向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人工费的凭据(在工程建设领域投资项目的建设企业提供,且应按实际投资建设项目分别提供)。

各企业按要求在自查申报阶段如实填写申报资料,并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后交至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附件:1.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年度书面审查申报表.doc

2.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doc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0日

(地址:平昌县金宝大道四段12号;联系人:易先生;联系电话:0827-6226942;QQ邮箱:3121185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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