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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昌县2023年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及资金的公示

2023-11-13 10:54
 来源: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平昌县2023年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及资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2023年11月13日至2022年11月17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书面或面对面的形式向平昌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股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827-6225903,联系地址:平昌县金宝大道四段12号。
平昌县2023年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及资金公示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补贴年度 职工人数 参保人数 裁员人数 应缴纳失业保险费 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 补贴金额 企业规模
1 平昌县兴荣鞋业有限公司 2023 73  73  0 32612.85 32612.85 19567.71 中小微型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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