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证会公告
为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243号)文件要求,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兹定于2022年11月10日9时30分公开举行平昌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2年11月10日9时30分
二、听证会地点: 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8日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 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申请参加要求:欢迎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持居民身份证明或介绍信前往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监督股(206办公室)报名。
1.县辖区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2.县辖区范围内行政部门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指派的代表。
六、听证须知:
1.我局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按照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指定听证会代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的代表,符合条件的,优先被指定为听证会代表。
2.听证会代表一旦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3.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4.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前,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七、联系电话:黄海艳 联系人:08276222446
特此公告。
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