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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0 13:33
 来源: 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622244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中央、省市县自然资源工作会议各项决策部署,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依法行政、政务民生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有力的推动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线上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余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72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30条,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05条。立足耕地保护、地灾防治等5个领域宣传工作需要,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公益广告、政务服务类信息280余条,全年制作展板18个,制作横幅4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开展群众见面会、坝坝会、宣讲会18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已办结。其中已主动公开5件,同意公开5件,不予公开0件,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未制作或未保存3件,无此政府信息0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0件,作分类处理0件。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规范、及时、完整、正确,全年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因领导班子人员变动,我局印发了《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机构改革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对于主动公开类的公文,下发提醒函督促各有关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公开。印发《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将我局牵头公开的年度重点任务分解到对应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明确信息公开目标任务,使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本年度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 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建设,优化栏目设置,我局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对政府信息公开板块的要求进行了规范化建设,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和巴中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栏目设置等各方面进行了优化。按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每季度及时更新和清理《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机构职责》等相关内容,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全年动态发布信息38条,切实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互动性和透明度。

(五) 监督保障情况。

通过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全局服务水平。2023年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组织一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培训人员:全体成员,培训内容:学习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市、县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相关政策文件等。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开展信息发布工作,稳步提升信息发布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43.78821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时效等方面的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努力加以改进和加强。(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领导机构职能,明确职责分工,明确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二)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平昌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三)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人员政务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干部对政府信息的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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