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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7-17 10:39
 来源: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电话:0827-6222329。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平昌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2018年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实,围绕中心、聚焦重点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抓好督促落实,努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务求见实效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拓宽公开载体,深化保障内容。利用政务微信、微博、学习APP等方式,发挥网站、手机等平台作用,立足优化服务,体现方便实用,切实保障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部门动态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简化办事环节,优化运行流程,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进行重点解读,使政策内容更加直观、更容易理解,确保公共服务事项运行更加高效便民。

(三)强化制度落实,确保工作实效。深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一事一审”“先审核后公开”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落实舆情处置制度,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更新动态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奖惩,确保公开制度得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2018年我局主动发布各类信息559条。在政府门户网发布信息193条、平昌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48条、平昌住房城乡建设官方微博发布220条、其他方式发布10余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2018年我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房屋预售许可办理情况公示、重点项目推进、棚改和危改等民生事项以及城乡建设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2018年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发布信息:平昌县政府门户网、平昌住建官方微博、平昌住房城乡建设官方微信、平昌电视台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8年,我局共组织行业法律法规宣传3场次,现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00余人次,均现场进行了解答,无政府信息公开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落实了1名分管领导,配备了兼职人员1人,以及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全年投入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2.5万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还不深不透,群众理解还不够到位。二是社会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参与覆盖面还不广。三是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掌握还不全面。

下一步,我局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二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对接、充分用好公开载体和渠道,及时回应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保障、项目推进等信息动态。三是扎实推进公开信息的互动交流,强化服务理念,多方借鉴学习,加强政策文件、项目资金和政务服务的社会环节监督,提升机关服务效能,提高群众满意度。

附件:住建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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