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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2-04 11:42
 来源: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电话:0827-622232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以及《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平昌府办函〔2019〕82号)等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实,围绕中心、聚焦重点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抓好督促落实,努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务求见实效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拓宽公开载体,深化保障内容。利用学习APP等方式,发挥新媒体、手机等平台作用,立足优化服务,体现方便实用,切实保障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部门动态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简化办事环节,优化运行流程,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进行重点解读,使政策内容更加直观、更容易理解,确保公共服务事项运行更加高效便民。

(三)强化制度落实,确保工作实效。深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一事一审”“先审核后公开”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落实舆情处置制度,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更新动态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奖惩,确保公开制度得到落实。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共发布172条,其中:规范性文件97条,动态40条,财政10条,服务5条,其他20条。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2019年,我局主动面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概括包含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及分工、内设直属机构;文件包含政策文件和文件解读;动态包含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统计数据、重要会议、人事信息、执法监督、公示公告;财政包含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专项资金、政府采购与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服务包含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其他包含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重大项目、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指引、其他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2

-95

1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2

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4

-1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25.3万元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反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还不深不透,群众理解还不够到位。二是社会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参与覆盖面还不广。三是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掌握还不全面。
  下一步,我局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二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对接、充分用好公开载体和渠道,及时回应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保障、项目推进等信息动态。三是扎实推进公开信息的互动交流,强化服务理念,多方借鉴学习,加强政策文件、项目资金和政务服务的社会环节监督,提升机关服务效能,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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