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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9-01 15:23
 来源: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简介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着全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城乡规划、村镇建设、城市管理、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风景名胜事业、建设科技及行业人才工作的监督与管理职责,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等职能。

(二)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重点工作

1.强化引领撬动,加快推进项目工作落地。围绕国家政策导向,围绕省市县决策部署,围绕“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围绕构建“一干三副六区”城乡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项目工作的撬动和支撑作用。加强项目争取。围绕“一核一轴多组团”城市建设、“三副六区”融合发展、脱贫摘帽巩固提升及乡村振兴,大力争取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项目资金。加大项目储备。深研政策、因势而为,围绕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城乡垃圾及污水处理等重点领域包装一批城乡基础设施和民生改善项目,力争储备投资项目6个以上。加快项目建设。全面完成下龙潭溪滨河景观工程建设,加快启动老街小区改造,争取启动新华街人行道综合整治、华严片区截污干管、过河截污干管等项目建设。

2.强化功能配套,加快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坚持新区老城互联互通、互动互补,打通城市堵点,弥补城市短板,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提升老城改造水平。坚持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加快城市双修规划编制,持续实施“两改三化四建五治”工程,积极开展城市道路和人行道修复,加大背街小巷整治力度,加快落地老城智能立体停车场招商建设,持续做好城市公厕改建。提升城市形象。持续实施新区六大提升工程,高品质打造“三河六岸”滨水景观轴,大力实施增绿添彩工程,新增绿地面积1.2万平方米,绿地率增加2个百分点,加快城市路灯节能改造。提升宜居品质。深化宜居县城建设,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增设既有住宅电梯,积极培育特色商业街区,加快县城老街、一品天下平昌会客厅、邦泰商贸综合体、春光苑步行街建设。

3.强化统筹推进,加快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立足实际,培育特色,加快中心镇、特色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完善四级城镇体系。大力培育特色镇村。深化“百镇建设行动”,加快培育板庙镇、灵山镇、笔山镇等一批“青而绿、小而美、特而优、新而活”的特色小镇,大力争创国家和省市级特色品牌,积极开展传统村落保护修缮,争取纳入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加快污水垃圾治理。按照三年推进方案,积极对接市级主管部门,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落地,及时启动实施一批城乡污水处理项目,探索完善污水处理厂(站)等运行机制,大幅提升城乡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覆盖率。加强农村住房保障。充分发挥牵头统筹作用,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开展农村安全住房保障回头看,加快农村土坯房改造,引导农户开展配套功能提升、居住环境提升,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4.强化民本思想,加快推进民生福祉改善。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做好民生保障改善工作,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大力实施安居工程。加快城镇棚户区项目改造,做好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完善建立“两清单、两机制、一公开”住房保障体系。加快遗留问题处理。坚持遏制增量、消化存量,坚持尊重历史、依法依规,积极处置住建领域遗留问题,坚持“早化解、早稳控、早处置”,积极解决各类信访矛盾。支持民生项目落地。针对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及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等民生项目,立足住建系统职能,加强业务指导,落实优惠政策,促进项目尽快落地。

5.强化多措并举,加快推进行业规范管理。坚持管育并重、依法治建,强化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打造“平安住建”、“诚信住建”、“人文住建”。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加大安全巡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力度,突出报监项目、城区建筑项目监管全覆盖,严格燃气企业和乡镇燃气安全责任,敦促乡镇燃气企业限期办理经营许可。持续加强企业培育。大力培育本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升级转型,创新拓展投资方向,鼓励建筑企业资质增项,切实提升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建筑企业监管,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提升建筑质量品质,强化施工扬尘治理,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商品房开发建设、预售和后期监管,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6.强化政治建设,大力提升基层党建水平。坚持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统领,坚定不移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四个自信”,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自觉把使命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落细落实“两个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坚持“四个纳入”,自觉落实“三个亲自”、“三个带头”,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深入开展思想理论、法纪宣传、先进典型和反面警示“四项教育”,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控,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凝聚推动发展强大正能量。持续提升政风行风。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强力正风肃纪,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改进工作作风,开展行政效能提升活动,加快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全力配合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改革,提升优化营商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包括: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预算及下属事业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平昌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平昌县园林绿化管理所、平昌县建设工程管理站,平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平昌县房产管理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27.7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46万元。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0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2327.70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2327.70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额各减少523.21万元,减少18.3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平昌县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划转,人员减少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327.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27.7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32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4.50 万元,占74.52%;项目支出593.20万元,占25.4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27.70万元,与 2019 年相比,减少523.21万元,减少18.35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平昌县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划转,人员减少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27.7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4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78.30 万元,农林水支出31.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3.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27.70万元,与 2019年相比,减少523.21万元, 减少18.35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平昌县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划转,人员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46 万元,占8.57%;卫生健康支出125.32万元,占5.39%;城乡社区支出1578.30 万元,占67.80%;农林水支出31.20万元,占1.34%;住房保障支出393.42万元,占16.9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190.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8.9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为29.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等。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为89.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等。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为6.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等。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为705.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基本支出等。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为345.00万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等。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20年预算为130.85万元,主要用于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10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0年预算为137.52万元,主要用于园林绿化方面的支出等。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2020年预算为25.07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134.4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31.20万元,主要用于驻村人员经费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57.6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335.8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34.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1.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用经费212.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3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考察调研、交流学习等公务活动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96.3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车购置费。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2019年预算经费持平。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2.52万元,比2019年减少37.68万元,减少15.06%,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2020年度,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总额27.6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大型设备固定资产。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0年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同时本级专项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 名词解释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等。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16.基本支出:指机构编制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构编制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2020年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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