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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2-05-23 15:35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一级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其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资产隶属于县财政局监督和管理。

(二)机构职能。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城市管理、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风景名胜事业、建设科技及行业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监督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三)人员概况。2021年末,我局实有在编人数84人。其中,公务员及参公人员24人,机关工勤14人,事业人员4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1年,我局预算安排收入合计50907.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68.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839.0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1年,我局预算安排支出合计50907.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68.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39.07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严格按照财政局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以及内控文件的要求,贯彻执行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制度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预算,确保在年末未超过预算标准。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我局认真落实科学监管理念,严格按照预算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确保了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在具体工作中,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各行财务制度规定,切实抓好经费保障、行政执法和财会管理等工作。

(三)综合管理情况。资金使用合规,严格按照资金来源、用途使用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严格执行县财政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坚持厉行节俭,反对奢侈浪费,按制度办事,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实处,每一环节按程序进行。

(四)整体绩效。我局绩效管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对评价结果及时总结上报。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账款、账账、账实相符。

四、评价结论

我局2021年预算支出绩效情况良好,我们将继续加强财务管理,积极学习,严格执行《预算法》。争取次年预算支出工作更上一层楼,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程序规范,票据齐备,努力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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