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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05-22 08:43
 来源: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平昌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41.1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0.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80.05万元,农林水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14.78万元,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22年收支总预算2317.43万元,比上一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123.7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项目。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11441.18万元,比2022年增加912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41.1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11441.18万元,比2022年增加912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6.18万元,占总支出16%,项目支出9615万元,占总支出8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441.1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123.7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项目。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11441.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0.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80.05万元,农林水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14.7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41.18万元,比2022年增加9123.7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万元,占1.82%、卫生健康支出130.14万元,占1.14%、城乡社区支出1480.05万元,占12.94%、农林水支出8万元,占0.07%、住房保障支出9614.78万元,占84.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为202.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为5.7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等。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为8.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为96.7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为24.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等。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为336.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基本支出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为305万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22年预算为5万元,主要用于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2年预算为30万元,主要用于园林绿化洒水车方面的支出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一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3年预算为160.76万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城乡环境项目支出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为642.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2年预算为8万元,主要用于驻村人员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支出(项),2023年预算为1266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2023年预算为34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2023年预算为4488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23年预算为2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2022年预算为375.7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1615.03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608.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65.02万元,绩效工资375.92万元,津贴补贴110.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2.4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1.51万元,奖金13.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72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万元,其中:生活补助6.3万元。

(二)运转类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万元,一是运转类项目支出607.15万元,其中:日常公用支出211.15万元,主要是办公费43.65万元,差旅费78.67万元,邮电费5.02万元,工会经费3.38万元等;其他运转类支出396万元,主要用于:洒水车运行10万元、公共绿化管理20万元、燃气安全检查经费5万元、市政零星工程营运及维护30万元、资质以上建筑企业统计人员补助30万元、路灯电费及亮化设施维护项目240万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经费5万元、征拆补偿工作经费8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20万元、租赁市场网签(备案)10万元、房屋信息应用系统开发费10万元、全县白蚁防治药品及施工8万元;二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9219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4488万元、租赁住房保障3465万元、棚户区改造1266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万元,比2022年预算总额减少1.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

(二)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预算总额减少1.1万元。按照相关要求,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

(三)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车购置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下属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单位等3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1.15万元,基本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23年没有政府采购安排的支出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23年没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原值1127.42万元,累计折旧43.67万元,净值1083.75万元。

截至2022年底,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定向保障类2辆。

截至2022年底,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未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价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23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25个,预算项目资金9826.15万元;重点项目 3个,预算项目资金92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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