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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信访稳定“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4-21 10:31
 来源: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信访稳定“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1日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访稳定“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信访矛盾有效化解,促进全系统信访形势持续好转,根据中共平昌县委办公室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安全信访稳定隐患排查整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委办字〔2022〕2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信访稳定“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讲话精神,扛起政治责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合力攻坚,全面深入排查信访稳定风险隐患,攻坚化解重点突出信访矛盾,建立完善信访矛盾预防化解和责任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五一劳动节和建党节等重点时段信访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建立责任清单。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要按照《平昌县安全信访稳定隐患排查整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委办字〔2022〕24号)要求,全面排查住建领域的信访矛盾,及时建立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台账,责任清单,深入落实专人化解,提前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坚决防止个人极端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牵头单位:建管股、房管股、消安办、燃气办、征收中心、建设工程管理站)

(二)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管控。要及时发现和化解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和苗头,紧盯问题楼盘延期交房、拆迁安置还房、房屋质量、工程欠款、农民工工资、消防及燃气隐患等重点领域的风险管控。各分管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要及早发现重点领域重点人员信访事项并及时化解处置,如发生群体性事件,要依法及时有力妥善处置,迅速平息事态。(牵头单位:建管股、房管股、城建股、消安办、燃气办、征收中心、建设工程管理站)

(三)综合施策有效化解矛盾。要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对所有的信访事项,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进行攻坚化解。对合理诉求或有合理成分的,穷尽政策措施,尽可能予以化解;对诉求没有依据、但生活困难的,用好政策给予帮扶,解决好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对诉求无理的,做好思想工作,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真正做到停访息诉;对缠访闹访、以访牟利的违法信访人员要协调公安、司法机关坚决依法打击处理到位。(牵头单位:建管股、房管股、城建股、消安办、燃气办、征收中心、建设工程管理站)

(四)落实信访工作值班制度。信访稳定“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进行信访值班,每天向局信访股实行零报告制度。如发现信访苗头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局信访股报告,责任人要迅速到位,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化解,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稳控上访人员的情绪,把信访事项解决在萌芽状态。(牵头单位:建管股、房管股、城建股、消安办、燃气办、征收中心、建设工程管理站)

三、工作安排

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7月1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制定信访稳定“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召开全系统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具体措施,营造浓厚氛围。

(二)建立清单阶段(4月26日至5月15日)。相关责任单位结合实际,成立专班,摸清底细,建立信访稳控责任台账,细化化解工作措施,做到谁分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

(三)集中化解阶段(5月16日至6月10日)。全面梳理全系统所有重点信访案件,逐案明确责任,进行集中化解办结。攻坚期间,协调公安、司法机关集中打击处理一批缠访、闹访,以访牟利的违法信访人,真正起到打击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巩固提升阶段(6月11日至7月10日)。攻坚领导小组对全系统信访稳定“百日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剖析重点交办信访案件化解稳控情况和违法信访人的打击处理情况,对形成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并形成信访维稳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信访稳定“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狠抓督促落实。并下设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本单位攻坚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

(二)强化领导包案。化解信访事项必须做到“五个一”,即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化解方案、一份会办纪要、一套稳控措施、一套完整资料。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化解信访事项,落实好“三包三亲自”制度,即包矛盾化解、包教育疏导、包人员稳定;亲自接访、亲自会办、亲自化解。

(三)严肃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和责任人务必提前谋划,做好稳控和教育疏导工作,如存在不接访、不处理、推诿扯皮,局机关纪委将严肃问责。凡是发生重大信访事项和责任事故的责任企业、施工单位,我局将依法依规上报县监委或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

附件1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访稳定“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邹  坪: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志坚: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正祥: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必科: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  涛: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丁  汀:机关纪委书记

张必俊:办公室负责人

张  荣:建管股负责人

张德红:房管股负责人

苟波涛:城建股负责人

张松林:村镇股负责人

姜  力:消安办负责人

冯盛东:政策法规和信访股负责人

杜俊余:勘察设计股负责人

何建国:征收中心主任

冯林海:住保办副主任

杨绍彬: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梁  炜:建设工程管理站站长

杨洪波:燃气办负责人

杜井泉:市政管理站负责人

周奇军:绿化所所长

向  杰:路灯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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