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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05 09:23
 来源: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622232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共计89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22条,住房保障信息27条,市住建局网站信息12条,统计信息4条,预(决)算11条,规划计划1条,政府采购0条,重大项目4条,其他法定信息8条。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收到通过网络提交的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申请内容为规划报告、公益事业、公共服务、文件报告,均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全年未产生因政府信息申请的收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三)持续加大政府信息管理力度。住建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协调机制,规范审核主体、审核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通过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全年未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工作,定期清理更新栏目内容,确保数据同源,专栏专用;持续规范完善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政府网站布局和信息公开内容,优化信息公开专栏设置,重点规范文件类信息全要素发布。

(五)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深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依法及时公开各项政府信息,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发挥政务公开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25.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还不深不透,群众理解还不够到位。二是社会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知晓度还不广。三是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掌握还不全面。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我局将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人员培训,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进一步完善网站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市县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因地制宜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功能,强化功能建设,主动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三是务必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不同栏目分日、周、月、半年、一年、随时更新的方式及时提供所需资料,及时排查删除更正错误及外链信息,维护更新,表述规范,确保内容准确安全高效质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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