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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公开的说明

2018-01-21 15:28
 来源: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全系统2018年收支预算经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的批复》(平财预(〔2018〕2号)于2018年1月28日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报表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见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系县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近期、中期、远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行业管理,对救灾、抢险、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必要的组织及调控;负责组织实施县域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负责对全县公路、水上交通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救助打捞等管理职责;全责会同有关部门执行涉及交通行业的有关地方经济政策;负责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根据《平昌县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我局系主管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政府工作部门,局属3个参公事业单位:分别为平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平昌县地方海事处、平昌县路政管理大队,4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平昌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平昌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平昌县交通规划研究所、平昌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管理站,另挂县政府农村公路办公室牌子,履行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职能。交通运输局内设9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财务股、政工股、建管股、规划股、项目办、安运股、行政审批股、信访股。现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公务员编制20人,工勤编制5人,全额供给事业编制含交管员36人,实有在编在岗60人,即:公务员20人,工勤5人,事业人员35人。

第二部分    单位收支预算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平昌县交通运输局全系统财政收入预算总额为5328.6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328.64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县交通系统本年收入预算合计5328.64万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拨款5328.64万元。

交通局机关财政收入预算784.47万元(包括平昌县交通规划研究所、平昌县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管理站、平昌县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3个局属事业单位纳入交通局机关统一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23.4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6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84.4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40.7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0.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9万元,项目支出261万元。

平昌县公路养护管理段财政收入预算293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616.8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1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930.8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96.9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5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9.13万元,项目支出314万元。

平昌县路政管理大队财政收入预算65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87.2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6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50.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7.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7.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7万元,项目支出263万元。

平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财政收入预算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3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7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8.2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2.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8万元,项目支出38万元。

平昌县地方海事处财政收入预算48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18.8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6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82.8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7.2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9.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28万元,项目支出164万元。

平昌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财政收入预算10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9.2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6.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3.2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05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交通系统本年支出预算合计532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1.6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80%,项目支出104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20%。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交通局机关财政支出预算78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4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67%,项目支出26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33%。

平昌县公路养护管理段支出预算293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6.87.4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89%,项目支出31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11%。

平昌县路政管理大队支出预算65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2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60%,项目支出26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40%。

平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支出预算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90%,项目支出3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10%。

平昌县地方海事处支出预算48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8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66%,项目支出16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34%。

平昌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支出预算10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2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93%,项目支出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交通系统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328.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县交通系统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328.6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县交通系统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28.64万元,主要用

于以下方面:交通运输支出4797.18元,占90.0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1.46元,占9.97%。

(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县交通系统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328.64元,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31.46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9.97%。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77.74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 8.97%。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0.02%。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新建(项):

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4.69%。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0.19%。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

年初预算为2631.58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49.39%。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015.80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19.06%。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411.06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7.71%。

六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交通系统基本支出预算4281.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平昌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七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交通系统项目支出预算10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平昌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交通系统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5.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85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或下降)0%。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预算因公出国事项。

2、公务接待费6.85万元(其中:交通局机关1.15万元、养路段3万元、路政大队0.91万元、运管所0.89万元、海事处0.7万元、客运办0.2万元),占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总额1.38%;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减少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中:路政大队5万元、海事处4万元),占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总额1.8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减少5%, 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交通系统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 年县交通局机关及5个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5.6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2018 年度,县交通系统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总额15万元。货物及服务类15万元。主要是办公桌、电脑、打印复印机、交通执法设备等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交通局下属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海事处3辆、路政大队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度交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28.6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表

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部门收入总表

表3.部门支出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9.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10.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1月21日


   2018年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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