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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10-31 15:37
 来源: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系县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近期、中期、远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行业管理,对救灾、抢险、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必要的组织及调控;负责组织实施县域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负责对全县公路、水上交通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救助打捞等管理职责;全责会同有关部门执行涉及交通行业的有关地方经济政策;负责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项目建设加快推进。2018年共实施交通项目33个,其中新建26个、续建7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41.86亿元,已完成投资42.78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2%。一是国省干道建设。启动实施国省干线公路项目7个102公里(含续建项目5个),年度计划投资14.66亿元,目前共计完成投资15.58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106%。其中:G542线白家咀大桥至星光大桥段和S101线江陵庵至白衣段已全面完工;G542线坦溪至金宝段新建工程路基成型4公里,5座桥梁已完成桩基工程施工,正加紧进行桥台、墩柱施工;S304线金宝至元沱段已完成水稳层铺筑,金宝、六门段完成油面层铺筑23公里;S409线澌岸至兰草段改建工程已完成路基工程,6座桥梁已完成下部结构;S203线喜神至镇龙段已完成路基工程和水稳层铺筑,油面层铺筑4公里。二是县乡道公路建设。启动实施县乡道公路项目14个136公里(含续建项目2个),年度计划投资15.2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6.2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106%。其中:土兴至五木公路、泥滩子至三十二梁公路、三十二梁公路改建工程等已全面完工投入使用;江口镇至白衣公路已完成路基工程,4座桥梁完成3座,即将启动水稳层铺筑;巴达高速东互通至通河桥连接线已完成路基工程;粉壁至驷马水乡、得胜至驷马等建设工程正加快推进;喜神-界牌-千秋-安家营公路、望京-界牌公路、元滩子-新庙-五峰林场公路、佛楼至龙岗公路、响滩至黑水公路、大寨至福申公路、粉壁至澌岸公路正在办理前期手续。三是村社道路建设。2018年计划实施32个贫困村413公里社道公路硬化、872公里村道加宽以及全县7个最边远、条件最差乡镇58个村179公里社道路硬化,目前已完成社道硬化880公里、村道加宽872公里,完成投资8.9亿元。四是桥梁及站场建设。实施大中桥梁6座(新开工5座、续建1座),年度计划投资1.2亿元,已完成投资1.2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100%。其中:坦溪大桥、黄梅溪渡口渡改公路桥、社口河桥、苟溪桥、整石河桥等建设项目均按时序进度有序推进。实施渡改人行桥项目3座,完成投资560万元。实施公路站场项目2个,年度计划投资0.9亿元,已完成投资0.9亿元,黄滩坝公交总站全面完工投入使用;金宝客运枢纽站已完成立项和选址规划,正在进行施工设计。

2、公路管养成效显著。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管养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四级三员”管养机制,持续巩固“四好农村路”创建成果。按照“严查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灵山、鹿鸣、三房弯3个固定超限检测站和涵水非现场执法治超检测点为依托,强化部门联动,常态长效开展双超治理、路产路权维护,最大限度保护公路完好和畅通。全年共检查货运车辆41897余台次,强制卸载、转运货物2468余吨,查处擅自加高栏板120余台次、装载不规范80余台次,处罚款93000元;清理拆除违章建筑4处、堆占625处6985余立方米,清理加水点42处,洗车场11处,强制拆除大型广告31幅、小广告2854幅,查处损坏公路设施31起,收取路产补偿费共计268400余元,有效遏制了侵犯、占用公路路产、公路用地等违法行为。结合五治三化的具体要求,牢牢把握日常性养护,预防性养护,季节性养护,突击性养护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强化日常养护,加大路面的清扫保洁和排水系统的清理,积极推行市场化养护,不断强化日常养护考核,全面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有力确保了全县道路畅、洁、绿、美、安、舒。全年共出动检查车80余台次,检查人员500余人次。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50余处,整治高(危)页岩6处,清理坍塌方9500m³,垫补坑凼800㎡,处置倒伏行道树360余株,疏通桥涵60余处,清理水沟1800余公里,启动危桥整治7座,完成小修、水毁修复、行道树刷白等日常养护生产投入200余万元。

3、行业管理规范有序。强化部门联动,持续加大运输市场整治,常态开展道路综合执法,从严打击非法运输,有效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客运、货运、驾培、维修、站场等行业专项治理,通过持续用力,全县客运班车、客运包车(旅游)等道路客运行业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主城区内金佛花园、龙熙国际、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周边“黑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加大城市公交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新增纯电动公交车30辆,全县公交车总数达102辆,其中纯电动公交车61辆,城市公交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15%;建成公交GPS自动报站和智能刷卡系统,7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现公交一卡通;全面建成黄滩坝公交总站,彻底消除了城市公交车夜间无站可归、沿街停放的安全隐患;有序推进全县171辆出租汽车下线更新和经营权到期延续工作,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5张,截至目前,下线更新出租汽车50辆,运营网约车14辆;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及时办理回复“12328”群众投诉举报,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交通获得感、幸福感。今年以来共受理“12328”群众投诉举报428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全年,累计出动道路运政执法人员6500余人次,检查各类客货运输车辆7400余台次,排查行业乱象11起,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6件,查扣非法营运车辆120余台,处罚款80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人。

4、安全稳定有效维护。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变上访为下访,注重政策宣传和情绪疏导,积极稳妥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序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千方百计维护行业稳定。全年交通系统无一例到市省、进京信访和影响平昌稳定大局事件发生。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和分片包干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路、站、车、船、渡口、工地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扎实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道路运输安全隐患集中治理、防汛安全和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大排查、水运行业打非治违、船舶防污治理、平安水运等专项整治活动,努力消除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有效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全年累计组织检查组265个,检查企事业单位142家、有船乡镇34个,整治安全隐患180余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20余起,顺利完成全县227艘采砂、采石、货运船舶的上岸拆解和废材清运工作。我县道路运输企业巴运集团159队在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在全市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场会上做交流发言。

二、机构设置

交通运输部门纳入预算的单位有交通运输局机关本级(含平昌县交通规划研究所、平昌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管理站,平昌县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及下属二级单位5个(不含交通局本级),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下属二级单位具体如下:

参公事业单位:

1、平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2、平昌县地方海事处

3、平昌县路政管理大队

其他事业单位:

1、平昌县公路养护管理段

2、平昌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交通部门本年收、支合计38859.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854.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0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194.3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续建和新建交通建设项目,而部分新建交通项目规模相对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8859.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854.89万元,占76.8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05万元,占23.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885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3.59万元,占12.77%;项目支出33896.30万元,占87.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合计38859.8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194.3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续建和新建交通建设项目,而部分新建交通项目规模相对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54.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8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914.69万元,其变动原因主要是财政拨款结构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54.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9332.36万元,占64.75%;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补贴1731.97万元,占5.8%;车辆购置税支出8000万元;占2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55万元,占1.82%;农林水支出26万元,占0.09%;其他支出220万元,占0.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44.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无差异。

2-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无差异。

3-1-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42.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无差异。

3-1-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无差异。

3-1-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无差异。

3-1-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支出决算为2307.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无差异。

3-1-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无差异。

3-1-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104.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无差异。

3-1-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内河运输(项):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无差异。

3-1-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1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无差异。

3-1-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0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无差异。

3-1-1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无差异。

4-1-1、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城市公交的补贴(项):支出决算为4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无差异。

4-1-2、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319.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无差异。

5-1-1、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无差异。

6-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无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40.20万元。

(一)基本支出4963.5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260.54万元,主要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4148.1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55.91万元、津贴补贴209.21万元、奖金0.77万元、绩效工资1725.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6.3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4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5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41万元,其中:抚恤金21.56万元,生活补助90.7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1万元。
  2、公用经费703.01万元,主要包括:

商品和服务支出660.28万元,其中:办公费99.39万元、印刷费2.84万元、咨询费4.55万元、水费6.71万元、电费19.57万元、邮电费79.68万元、物业管理费27.20万元、差旅费164.50万元、维修维护费18.28万元、租赁费1.94万元、会议费6.25万元、培训费22.41万元、公务接待费2.90万元、劳务费19.47万元、工会经费62.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1.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00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42.73万元,系办公设备购置费用。

3、项目支出24891.30万元,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461.19万元,其中:办公费3.42万元、差旅费126.57万元、维修维护费204.45万元、劳务费68.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0万元。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2523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22523万元。

资本性支出175.14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175.14万元。

对企业补助1731.97万元,其中:费用补贴1731.9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7.22万元,公务接待费2.90万元,没有超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0.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2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0.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6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9005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826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26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1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平昌县交通运输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平昌县交通运输局系统共有车辆7辆。其中:路政大队1辆、养路段3辆、海事处3辆。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交通部门对2018年度交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详细情况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按照国家、省市针对交通建设的要求,2018年度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用于支持我县交通建设发展的相关专项补助资金共计20802.39万元(其中:车购税用于一般公路建设资金18926.09万元,省级交通建设资金187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建设:

1、完成危桥改造3座,项目建设进度完成20%

2、完成我县社道路硬化413.4公里;2018年计划32个摘帽贫困村通硬化路,切实改变项目贫困群众出行难,明显改善项目区贫困落后的交通运输状况;

3、完成我县村道路加宽913.1公里,2018年计划32个摘帽贫困村实施村道路加宽152公里,112个三边村实施村道路加宽工程279.95公里,254个减贫任务村实施村道路加宽481.15公里,切实改变项目贫困群众出行难,明显改善项目区贫困落后的交通运输状况;

4、建设养护站管理站站房2座,建设进度完成70%;

5、开工建设渡改公路桥建设1座,完成工程进度的50%;

6、开工建设5座渡改人行桥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工程进度;

7、完成农村公路桥梁建设3座,工程建设进度完成40%。

(二)绩效目标指标设定情况

1.数量指标:改造危桥3座、硬化社道路413.4公里、加宽村道路913.1公里、建设养护站管理站站房2座、开工建设渡改公路桥建设1座、开工建设5座渡改人行桥、建设农村公路桥梁3座。

2.质量指标:按照项目数量和行业质量标准推进建设,达到验收合格的标准。

3.时效指标:按照项目预期按时完成项目进度。

4.成本指标:交通建设项目不能超过项目的投资概算

5.社会效益指标:切实改变项目贫困群众出行难,明显改善项目区贫困落后的交通通行状况。

6.可持续影响指标:交通建设项目的使用年限不得低于10年。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区受益群众的满意度不低于95%。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安排用于支持我县交通建设发展的相关专项补助资金共计20802.39万元(其中:车购税用于一般公路建设资金18926.09万元,省级交通建设资金1876.3万元),均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一是中央车购税资金18926.09万元用于下述三项目的建设:

完成危桥改造3座。

‚完成我县社道路硬化413.4公里;2018年计划32个摘帽贫困村通硬化路,切实改变项目贫困群众出行难,明显改善项目区贫困落后的交通运输状况。

ƒ完成我县村道路加宽913.1公里,2018年计划32个摘帽贫困村实施村道路加宽152公里,112个三边村实施村道路加宽工程279.95公里,254个减贫任务村实施村道路加宽481.15公里,切实改变项目贫困群众出行难,明显改善项目区贫困落后的交通运输状况。

二是省级交通建设资金1876.3万元用于下述四类项目建设:

建设养护站管理站站房2座。

‚开工建设渡改公路桥建设1座。

ƒ开工建设5座渡改人行桥。

„完成农村公路桥梁建设3座。

(3)评价结论

一是制度相对规范。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扶贫项目顺利实施;二是资金结算。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专款专用,全部用于交通项目建设,并按照时序进度拨付资金,全额到位。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1)严格部门预算编制。在预算编制工作中始终把握认真负责,做实做细的原则,统筹兼顾各部门的主要职能、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各项支出,确保部门能够顺利实现各自的职能。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支付资金,严格按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拨款。项目单位对专项资金实行明细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依照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局纪委、内审部门直接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突出实效。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本单位事业运行基本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018年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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