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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2022-10-31 15:46
 来源: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平昌县交通运输部门系县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近期、中期、远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行业管理,对救灾、抢险、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必要的组织及调控;负责组织实施县域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负责对全县公路、水上交通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救助打捞等管理职责;全责会同有关部门执行涉及交通行业的有关地方经济政策;负责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主要工作

(1)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丰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内涵,组织党员干部到红色教育基地接受思想洗礼,赓续红色血脉;倾心倾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需求难题。二是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完成4个基层党组织重建重组,配齐配强基层支部班子,发展入党积极分子8名,发展预备党员5名,转正党员3名,按时交纳党费6万余元。积极选派8名党员担任新一轮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组织300余名交通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和结对共建工作,充分激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十八字”基本要求和县委“去三化、促三实、强三力”作风纪律要求,扎实开展全省清廉交通建设、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等专项活动,务实整改巡视巡察、政治监督调研反馈问题,盯紧看牢工程建设、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法纪教育,持之以恒转作风、严纪律、促落实,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2)交通建设稳步推进。2021年实施交通项目共计14个,其中新开工6个、续建8个,总投资2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6亿元,已完成投资11.7亿元,占年度投资100.8%。一是国省干道建设。实施国省干线公路项目6个65公里(含续建项目4个),年度计划投资6.5亿元;目前共计完成投资6.5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100%,其中:G542线坦溪至金宝段新建工程完成投资2.6亿元、S203线喜神至麻石段改建工程完成投资0.32亿元、S304线平昌至响滩改建工程(二期)完成投资1.4亿元、S409线澌岸至兰草段改建工程完成投资1.6亿元、S303线江口镇至青云段完成投资0.2亿元。二是农村公路建设。启动实施县乡道公路项目3个45.5公里。界牌至喜神19.5公里、东互通至通河桥4公里已全面完工,得胜至双鹿至驷马22公里已基本完成路面工程。实施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100.3公里,完成村道安防工程99公里。三是独立桥梁及站场建设。喜神大桥建成通车,澌滩大桥和罗家沟大桥正持续加快推进。金宝客运枢纽站已完成财政评审,即将启动建设。得胜至双鹿至驷马连接线、东互通至通河桥连接线分别被评为全市二季度、三季度重点项目考核红榜项目。

(3)项目争取持续加力。深研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政策走向、主动融入省委市委重大布局,科学谋划包装重大项目。坚持一月一次或多次,主动到省汇报对接重大项目包装入库和资金计划下达,努力为交通持续高位运行提供要素保障。镇广高速公路已启动控制性工程建设,平仪高速、通平宣开高速已纳入四川省交通“十四五”规划,G542线平昌段一级公路已编制完成可研报告。全年累计争取到位省道升级改造、乡村振兴旅游公路、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国省干线养护、危桥整治等项目补助资金3.5亿元。

(4)公路管养不断夯实。坚持“建设是发展,管理是可持续发展”理念,以3个固定超限检测站和5套电子智能治超系统为依托,常态开展双超治理、路产路权维护,最大限度保护公路完好和畅通。截至目前,清理拆除违章建筑、堆占1674.5余立方米、非交通标志631处,检查、检测货运车辆28857台/次,强制卸载、转运货物330.9余吨,收取路产补偿费及罚款共计428215元。切实加强公路养护,着力营造畅洁绿美安公路出行环境,全年渠化水沟350余公里,清理水毁坍方2000余方,清除倒伏竹木500余株,疏通涵洞80余道,排除危岩8起,完成危病桥整治1座,其余8座正在施工中,完成全县干线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前期调查工作,启动S204线3.721公里中修养护工程,率先在全省开展泡沫沥青冷再生技术试验,实现废旧材料再利用,节约养护成本,减少环境污染,为全县公路养护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5)行业治理持续加强。一是全力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坚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主线,持续加大运输市场乱象整治力度,从严打击非法运输,有效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检查客运车辆5749台、货运车辆4730台、公路水运企业234家、船舶83艘次,巡查公路8412公里,查扣非法营运16台、网约车巡游揽客3台,超限超载案件7件,卸货103吨,损坏公路行为7起,其他交通违法违规行为72起,处赔偿款及罚款近10万元。二是全面优化运输服务水平。积极创建全省乡村运输“金通工程”样板县,加快推进乡镇客运站、村级客运招呼站、农村客运车升级改造,全面实现乡村客运“四统一”;持续优化公交线网布局,适度投入网络预约车运力,有序做好春运、清明节、高中考等特殊时期运输保障工作;全年优化延伸公交线路1条(12路),投放网络预约车42辆,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品质和服务水平极大提升。全力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农村客运、货运、邮政快递物流融合发展,统筹解决乡村群众出行、快件收投、物流配送三个“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全域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全力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逗硬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分片挂包”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扎实开展路、站、车、船、渡口、工地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圆满完成“7.10”“8.23”“9.6”特大洪灾道路应急保通、水上抢险救援任务;抓实抓细交通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全力推进干部职工及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工作。截至目前,全系统无一例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四是全员维护行业平安稳定。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积极稳妥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序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千方百计维护行业稳定。2021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78件,网上咨询及投诉42件,信访案件回复率达到100%。全年无一例到市省、进京信访和影响平昌稳定大局事件发生。

(6)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稳步有序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8月底前在全市率先完成改革任务,“一队两中心”全部挂牌并正常运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呈现新气象。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交通运输133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民之家政务大厅,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办结”、“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全年完成1260台农村客货运输车辆年度审验、31家机动车维修业户备案,许可货运企业8家、客运企业1家、乡镇汽车客运站4个,新开行平昌镇龙至巴中、平昌白衣至达州毗邻客运线路2条,开行定制客运班线6条,检验营运船舶92艘,许可网约出租汽车公司1家,依法注销网约汽车公司1家,办理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000余件,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事项8660余件。参加省市县政务服务业务培训20人次;交通运输各项服务跑出了“加速度”,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了新活力。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交通运输工作发展势头良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交通项目争取难度持续加大。“十四五”期间交通运输部安排我省车购税补助资金将由“十三五”期间的500亿元压缩至200亿元,车购税支持的项目范围和资金总量均大幅压缩。过去,省政府安排的交通项目资金由省政府分管交通领导签批即可,现超过100万元项目资金需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查同意后方可安排资金,且省交通运输厅将根据各区县项目开工情况安排交通项目资金计划,未开工项目一律不安排资金。同时,省交通运输厅进一步强化了项目源头、过程、运营管理,通过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审核和监督项目实施。对与申报线路轨迹不一致,未开工等项目将收回补助资金,并列入全省黑名单管理。

二是群众高质量出行需求矛盾突出。脱贫攻坚对农村公路的要求标准是“村有硬化路”,在当前我县国、省、县、乡、村干线公路建设日趋完善的情况下,农村群众对交通建设的迫切愿望是修通通组路,事实上这也是现阶段群众出行难的“最后一公里”。但按照现行政策,国家无任何通组路建设补助,因此通组路建设的难度很大,影响脱贫攻坚满意度测评结果。

三是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形势严峻。近年来,我县交通建设持续高位投入,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全域畅通的路网体系基本形成,但由于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增大、地方财政严重吃紧、上级项目资金补助偏低,导致交通行业资金支付矛盾十分突出,稳定形势异常严峻。同时,随着我县公路里程不断增长、公众出行方式的多元化,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与日俱增,行业监管压力巨大。

二、机构设置

平昌县交通运输部门系主管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政府工作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纳入预算的单位有交通运输部门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5个,分别为平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平昌县航务海事发展中心,平昌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等3个参公单位,平昌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平昌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等2个其他事业单位。

另: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将平昌县交通规划研究所、平昌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管理站,平昌县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等3个事业单位纳入平昌县交通运输部门机关统一核算管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交通运输部门本年收、支合计各20346.01万元,与2020年(26558.22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212.21万元,收、支各减少了23.39%,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紧缩,导致部分项目未启动实施。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交通运输部门本年收入合计20346.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71.01万元,占92.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5万元,占7.25%;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交通运输部门本年支出合计2034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4.98万元,占30.20%;项目支出14201.04万元,占69.8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交通运输部门本年收、支合计各20346.01万元,与2020年(26558.22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212.21万元,收、支各减少了23.39%,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紧缩,导致部分项目未启动实施。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交通运输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71.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75%。与2020年(12362.22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508.79万元,增加52.65%,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调配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比去年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交通运输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71.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254.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68.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2.48%;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98.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58%;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469.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2.4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25.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7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991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52.53%;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7141.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7.8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交通运输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871.01万元。其中:

1-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34.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4.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84.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2.6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21.67万元,完成预算100%。

3-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99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40万元,完成预算100%。

4-1-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83.10万元,完成预算100%。

4-1-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4-1-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65万元,完成预算100%。

4-1-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支出决算为2599.62万元,完成预算100%。

4-1-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预算100%。

4-1-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支出决算为927.34万元,完成预算100%。

4-1-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86.06万元,完成预算100%。

4-1-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运输(项):支出决算为223.80万元,完成预算100%。

4-1-9、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6.90万元,完成预算100%。

5-1-1、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支出决算为469.67万元,完成预算100%。

6-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54.03万元,完成预算100%。

7-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25.79万元,完成预算100%。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交通运输部门全系统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8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1-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4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交通运输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5.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1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15.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交通运输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6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交通运输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27万元,占90.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6万元,占9.18%。具体情况如下:

1.交通运输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比较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27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的20.89万元减少0.02万元,降低6.61%。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公务用车减少不必要的出行。

3.交通运输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活动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380人次,共计支出2.2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的2.23万元减少0.08万元,下降5.83%。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规模,从而有效地控制了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交通运输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4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用于项目支出1475万元,其中: S304线星平昌至响滩可用性服务费835万元,PPP项目综合性补助支出350万元,三房湾站房建设项目支出90万元,对特殊人群乘坐公交车的补贴支出2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交通运输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交通运输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交通运输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2万元,主要是电脑等办公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交通运输部门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交通执法车辆4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党建支出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申报,预算执行过程中,对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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