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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主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023-06-21 15:06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当前已进入主汛期,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公路水路行业防汛减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各单位结合《平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汛期全市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平交办〔2023〕72号)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把防汛救灾作为重实践、建新功重要内容”具体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理念,树牢极限思维,底线思维,立足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要准确把握当前防汛减灾新要求、新形势、新特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和阶段特征,对标梳理在思想认识、责任压实、监测预警、临灾避险、隐患排查、应急准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对行业防汛减灾工作进行再研判、再部署、再推动,针对性细化落实防范应对措施,严阵以待抓细抓实防汛减灾各项工作,全力以赴打好交通运输行业防汛减灾“攻坚战”。

二、紧盯重点领域,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举措

各单位要立足主汛期极端天气事件高发频发以及“早涝急转”的风险,认真研究谋划如何把“防”的手段进一步拓展、环节进一步规范、措施进一步优化,努力把前段防范工作做到极致,尽最大可能减少进入“救”的环节。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从严执行新修订的道路运输安全防范“六项措施”、公路抢通“七不抢”要求、水上交通防“跑船”八条措施、交通建设安全防范“九条措施”等汛期安全防范硬措施,切实强化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要严格落实“汛期不过、排查不停、整治不止”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要求,聚焦山洪灾害易发路段(点位)、在建工地营地等区域,常态化开展防汛防灾隐患排治,分级分类建立整改台账,逐一落实整改销号措施;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务必落实好安全度汛的应急措施,必要时候该停就停、该撤就撤,始终把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坚决把各类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监测预警,进一步做好临灾避险处置

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本地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应急、公安交警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完善信息共享、传递机制,加强预警监测与会商研判,强降雨期间要加密监测频次和会商调度。要密切关注辖区气象特别是短时强降雨、局地点暴雨和夜间突发降雨,“点对点”做好风险提示和预警发布,逐级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预警“叫醒回应”机制,切实做到有预警就有响应、有行动、有反馈。要坚决执行好“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建立完善转移避险包保责任,细化落实“降低阈值、超前预警、提级响应、早撤快跑”具体措施,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根据短临预警信息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果断组织受威胁区域人员避险转移,确保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应转早转。特别是交通建设领域,各在建项目施工驻地务必要纳入地方防汛减灾体系和预警监测网络,动态开展项目“两区三厂”选址安全评估及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对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存在高风险的施工驻地,要及时全部撤离到安全地区居住。要逐一落实专人,牵头负责“两区三厂”的日常巡查、隐患排查、预警信息接收和传递、夜间值守监测、人员撤离以及应急演练等工作,加强对一线人员和暑期探访家属的宣传引导,发放、张贴“灾害避险明白卡”,严格落实驻地夜间人员值守监测,强化24小时巡查防守。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及时发布公路地灾预警和道路阻断信息,引导社会大众提前、主动避让地灾易发道路和阻断路段。

四、严格值班值守,进一步强化应急保障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坚决禁止迟报、漏报、瞒报。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强化预案衔接和实战演练,针对夜间和“断路、断电、断通讯”、山洪泥石流地震等多灾叠加的极端情况,常态化开展针对性、应景式防灾避险和抢险救援演练。充分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更新补充,全面落实应急队伍备勤制度,合理安排调假轮休,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立即有力有序有效科学应对处置。加强短临预警预报调度指挥,遇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前出一线组织应对;遇暴雨黄色及以上预警,各单位负责同志要赶赴一线组织应对。

近期,省厅和市局将组织暗查暗访组,对重点地区重要点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以“发点球”形式督促整改,对工作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和约谈。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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