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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水保局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公开的说明

2018-02-27 12:03
 来源: 平昌县水务局
 作者:水务局信息发布员

平昌县水土保持局2018年收支预算经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的批复》(平财预〔2018〕2号)于2018年1月28日批复,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报表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见附件。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平昌县水土保持局主要承担以下职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协调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组织和承担全县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审查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等工作;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监测管理工作及科技培训;承担县水土保持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主要工作 1、宣传水土保持国策。 2、开展县域水土保持规划,并按年度组织实施。 3、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组织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实施。 4、开展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及监督执法工作,组织水保方案审查及设施验收等。 5、开展水土保持试验研究及科技推广工作。
二、部门概况 平昌县水土保持局系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副科级。现有编制34个,其中:财政全供编制30个,自收自支编制4个。我单位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17年年末在职人员16人(其中:管理岗位人员4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1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1名),退休人员3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43.1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3.1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3.1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9.9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24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水土保持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38.14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5万元是用于保障开展2018年全县水土保持面源监测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水土保持支出123.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水土保持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包括:2018年水土保持面源监测工作经费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94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部门收入总表 表3.部门支出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9.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10.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平昌县水土保持局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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