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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水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2-26 11:52
 来源: 平昌县水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级政府(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水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6222155。 

 一、概述

 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昌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2017年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和本地本部门推进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举措和进展总体情况进行介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43条,从发布内容上看,包含有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及简介、内设及直属机构、政策文件、文件解读、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统计数据、重要会议、人事信息、执法监督、公示公告、预算及“三公”经费、专项资金、政府采购与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重大项目、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及其他内容。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机构概况4条、文件解读12条、工作动态106条、财政信息16条、公共服务29条、县政府网站28条、政务微博41条、政务微博56条、舆情处置32条、其他9条,12件议题案办理方案、推进措施及总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2017年我局重新修订依申请公开指引,并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开。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二)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本年度未受理过依申请公开信件。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共计征收非税收入16932686.3元。其中:一般罚没收入69680元,水资源费1346406.3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516600元(包括2015年,2016年的下欠部分),城市污水处理费400万元。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年度未受理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受理过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一名副局长牵头,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内容由各相关股室负责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由专职人员进行管理。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为2000元,主要用于印制资料、宣传费、网络维护等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公开资料管理不够规范,未装订成册、立卷归档,缺乏对政务公开内容的依据管理,在监督制约方面还未完全到位,没有及时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 

 (二)改进情况。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设立政务公开监督岗,实行初审、审核、审发三级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报审、签发等程序。对各项便民服务事项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对每个环节的疑难作出说明解释,让群众一目了然,方便办事。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九、附表 

附件:平昌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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