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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0 14:48
 来源: 平昌县水利局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水利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一)学习贯彻情况。通过会议、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按照《平昌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平昌县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等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年报编制发布工作,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公文公开属性认定、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机制,有力推动《条例》精神和要求落地落实。

(二)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原则以及信息“三审”发布要求,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55条(不含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68条,占比66%;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31条,占比12%;通过报刊、政务服务场所等其他渠道公开信息56条,占比22%。

从公开内容来看,结合平昌县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完善公开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基本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公开。因人事机构变动,及时公开组织机构、领导干部信息,明确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完善指南、年报编制、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二是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围绕脱贫攻坚、营商环境优化、水利发展等重点领域公开,公开各类工作动态、公共服务、便民服务、重大项目等信息148条。三是提升解读质效,回应关切实效不断加强。进一步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会商、回应制度,强化网络日常巡查,在出台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时,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及时预警、科学分析、有效回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2020年,围绕饮水安全、占地补偿、民工工资兑付等人民群众直接利益,主动发布回应信息60条,及时解疑释惑、有效沟通、化解矛盾,回应实效进一步提升。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重新修订依申请公开指引,并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开。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规范化建设及管理情况。按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统一部署,水利局以政府网站为依托,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政府信息资源的梳理、归集,对内容更新不及时的微博及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及时处理。信息获取更加便捷、规范、权威。

(五)监督保障情况。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内容由各相关股室负责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落实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政务公开纳入水利系统绩效管理体系,切实强化责任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大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0

-188

7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

-4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5956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反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加强和改进。如部门工作动态公开不够,公开资料管理不够规范,在监督制约方面还未完全到位,没有及时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

下一步,水利局将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量化工作动态公开考核,设立政务公开监督岗,实行初审、审核、审发三级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报审、签发等程序。对服务事项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6222155。

 

 

平昌县水利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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