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水利局关于核定下达2023年度取水计划的通知
2023-02-03 14:53
来源: 平昌县水利局
各县管取水户:
为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监督管理,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和《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58号令)的有关规定,结合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取水户近三年取水许可量及《四川省用水定额》(川府函〔2021〕8号),经研究,现将2023年度取水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用水管理,认真执行下达的取水计划(取水计划指标见附件),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加年度取水计划的,应向我局申请并报备,但不得超过取水许可证核发的总量。
二、加强取水(下泄流量)计量系统的校核和管护,确保计量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按照取水许可审批规定取退水,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我局有权依法予以限制取水量。
三、各水电站要确保下泄生态流量设施正常运行,足额下泄生态流量。
四、按季申报每季度取水量或发电量,按时交纳水资源税。
五、请于当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便于我局及时下达下一年度取水计划。
附件:2023年度取水计划下达汇总表
平昌县水利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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