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水利局关于印发《防止返贫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管理局,平昌经开区:
现将《防止返贫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平昌县水利局
2023年2月24日
防止返贫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会议精神,巩固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成果,防止因饮水不安全造成返贫情况,结合平昌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管理局)、平昌经济开发区作为农村供水的主体责任人,全面排查全县所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农户饮水存在的问题。县水利局作为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重点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标准、水源保护情况、工程运行管理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排查。
(一)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标准。一是农村居民取水方式、方便程度;二是农村居民自来水到户水量是否达标;三是农村居民自来水到户水质是否达标;四是农村居民饮水不间断供水到户率是否达标。
(二)水源保护情况。一是村级供水水源是否有保障,主要是水源地水量、水质是否有保障,农村饮水季节性缺水问题是否解决;二是水源地是否有因洪涝和地质灾害造成的隐患,是否有隐患问题台账,是否整改销号。
(三)运行管理情况。一是水厂是否规范运行,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二是工程运行管护制度是否建立,制度是否切合工程实际,是否执行落实到位;三是农村水费收缴情况,收缴台账是否建立。
(四)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水利部、水利厅、市水利局和县水利局通过督查、检查、暗访、电话受理等方式反馈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二是各类媒体反馈的群众诉求是否整改到位;三是各辖区自查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四是群众向镇人民政府、村“两委”反映的问题诉求是否整改到位。
二、排查时间
常态化开展。
三、组织领导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管理局)、平昌经济开发区履行农村供水主体责任,全力抓好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县水利局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成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抽查复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排查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工作调度和研判会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信息汇总及推送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抽查排查小组,负责具体抽查排查工作。
第一小组:
组 长: 丁际红
成 员: 唐 桢 王熹川
主要负责督促指导金宝街道办事处、大寨镇、青云镇、响滩镇、岳家镇、白衣镇、涵水镇、西兴镇、龙岗镇、土垭镇、佛楼镇、金宝新区管委会的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排查。
第二小组:
组 长: 冯 仲
成 员: 李光万 向鹏程
主要负责督促指导江口街道办事处、云台镇、板庙镇、三十二梁镇、邱家镇、泥龙镇、笔山镇、岩口镇、望京镇、江家口镇、镇龙镇、江口水乡管理局、平昌经济开发区的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排查。
第三小组:
组 长: 李全燕
成 员: 孙红营 邱映军
主要负责督促指导同州街道办事处、元山镇、灵山镇、土兴镇、得胜镇、驷马镇、粉壁镇、兰草镇、澌岸镇、南天门景区管委会、佛头山管委会的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排查。
四、工作要求
(一) 严格落实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管理局)、平昌经济开发区作为农村供水的主体责任人,务必认真贯彻落实排查要求,做到合理分工、责任明确、务实高效,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一线开展问题抽查和核实,全面真实反映镇村饮水安全情况。
(二) 扎实开展排查。县水利局抽查排查小组督促指导各镇村,严格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标准”开展问题排查与认定,做到细致排查、逐项整改,坚决把各类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三) 严格时间节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管理局)、平昌经济开发区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及时报送县水利局,并同步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确保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