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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水利局机关简介

2024-05-14 11:35
 来源: 平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谢其雄,男,汉族,1976年10月生,平昌县元山镇人,1996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文化,毕业于四川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现任平昌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杜继东,男,汉族,1971年10月生,巴中市通江县人,1988年11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平昌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党(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双拥、保密机要、档案管理、创先评优、目标考核、网络强国、网络安全管理、双创联动、健康中国、民兵组织、国防潜力、工青妇、关工委、老龄、局属各党支部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纪委办、工会办。联系四川泽昌水利发展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保等工作。负责局党组、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吉祥,男,汉族,生于1981年8月,平昌县云台镇人,200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平昌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农村水利、乡村水务、水利科技、水利改革、农业综合水价改革、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饮水安全粮食安全、田长制等工作。具体负责江家口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财务、工程质量及安全信访稳定工作。分管水利水保股,联系牛角坑水库运行保护中心、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云笔镇片区(江口街道办事处、云台镇、板庙镇、邱家镇、三十二梁镇、笔山镇、泥龙镇、岩口镇、镇龙镇、望京镇、江家口镇、江口水乡管理局)水利工作(含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管理)。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保等工作。负责局党组、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胥椿梅,女,汉族,1982年3月生,平昌县响滩镇人,2006年3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文化,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现任平昌县水利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防汛抗旱、财务、统计、招商引资、生态环境保护、工业经济、水库运行与管理、水利项目包装、项目储备、项目争取、经济普查、债务化解、商贸服务业、政企沟通、民营经济、“1+1”产业发展机关食堂等工作。具体负责防汛抗旱及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分管财务股、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股(招商引资和工业经济)、水旱灾害防御和工程运行股、县小(1)型水库建设管理站;联系县防汛抗旱办公室、双桥水库运行保护中心和元得兰片区(同州街道办事处、元山镇、土兴镇、驷马镇、青云镇、兰草镇、粉壁镇、澌岸镇、得胜镇、灵山镇)水利工作(含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管理)。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保等工作。负责局党组、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范善平,女,汉族,生于1980年11月,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人,200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文化,现任平昌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工作分工: 负责水资源管理、生态下泄流量、节约用水、水权交易、行权审批、小水电站清理和运行安全、对口帮扶、东西部协作青花椒产业提质增效工作。分管水资源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分管领域内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保等工作。负责局党组、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向维,男,汉族,1986年11月生,平昌县岳家镇人,2009年7月参加工作,200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文化,现任平昌县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工作分工:负责安全、招投标、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民生工程、兰草水库规划设计工作、金宝山茶旅融合建设、肉牛产业、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林长制等工作。具体负责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安全。分管安全信访综治股(安全)、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股、农田水利规划建设管理局、质量监督管理站。协助胥椿梅同志做好水利项目包装、储备和争取工作。联系友谊水库运行保护中心和西响白片区(金宝街道办事处、白衣镇、涵水镇、岳家镇、西兴镇、龙岗镇、土垭镇、佛楼镇、大寨镇)水利工作(含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管理)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保等工作。负责局党组、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冰儿,女,汉族,1989年9月生,巴州区水宁寺镇人,2013年10月参加工作,202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文化,现任平昌县水利局总规划师。

工作分工:负责规划计划、议提案办理、化工园区建设、营商环境、双周恳谈、诚信体系建设、河长制、河道疏浚、人口普查、计划生育水政监察、依法治县、新型工业化建设等工作。具体负责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胥椿梅同志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分管办公室(议提案办理、人口普查、计划生育)、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股(规划计划)、县河湖管理保护局、水政监察大队。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保等工作。负责局党组、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晟,男,汉族,1971年2月生,平昌县坦溪镇人,1991年10月参加工作,199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文化,现任平昌县水利局党组成员、财务股股长。

工作分工:负责信访稳定、移民、“水地路”清理及整改工作、综合治理、防邪、扫黑除恶、农民工工资等工作。分管安全信访综治股(信访综治)、移民股、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服务中心协助向维同志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平昌巴河公司。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保等工作。负责局党组、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丁际红,男,汉族,1972年7月生,1989年1月参加工作,200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文化,现任水利局党组成员、县水土保持局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财务内审和工程项目审计、兰草水库项目争取、水土保持等工作。协助胥椿梅同志做好财务、债务化解工作。主持水土保持局全面工作。协助张冰儿同志做好化工产业园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保等工作。负责局党组、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水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相关工作。

(二)负责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行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村镇供水工作。

(三)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按规定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有关工作,编报水资源公报。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工作。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指导全县水利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和运行管理考核工作。监督和指导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

(六)负责落实综合防汛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指导全县河湖(库)及其岸线的划定、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湖(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库)水生态保护和修复以及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参与河湖(库)生态流量和水量管理。

(七)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工程建设。按规定组织转报或审查、审批水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并负责辖区内中型、小型水库的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保持监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和利用。

(十)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县的水行政执法及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调解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行政复议的受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行政区域职责范围内涉河事项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股)。负责会议、公文、统计、档案、目标管理、信息宣传、政策调研、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等机关日常工作。组织编写水利志。负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年度考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水利行业教育培训、职称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指导行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统战、群团、老干部等工作。

(二)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股。拟订全县水利规划,组织编制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审查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报告。组织编制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指导水利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承办固定资产入库、行业综合统计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监督水利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指导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和质量监督。参与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

(三)水旱灾害防御和工程运行管理股。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水利工程防御洪水抵御旱灾调度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指导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管理。承担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指导涉河建设项目的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划定、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湖(库)治理、开发、保护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参与河湖(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划界、注册登记、安全鉴定评价。负责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和运行管理考核工作。

(四)水资源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和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职责范围内涉河事项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工作,负责区域内水资源调度,按规定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和利用。指导涉及水利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的建设项目。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保护,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办理水利行政审批事项。承办水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参与地方电力涉水事务、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管理。

(五)水利水保股。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组织编制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参与村镇集中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水利风景区的建设管理,配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动农业节水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等工作。

(六)财务股。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部门预决算编制和内容控制工作。监督、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提出水利项目资金安排和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指导全县水利行业资金管理和项目结算工作。

(七)安全信访股。贯彻执行安全、信访、综治和防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承办安全和信访工作日常事务。负责对信访问题的分流、交办、督办。负责对水利系统内检查发现的安全信访综治等隐患责令整改;协调处理系统内的安全事故。负责对本系统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综合治理、防邪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


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平昌县新平街东段15号。

电    话:0827-6222155。

办公时间: 5月4日至9月30日   9:00—12:00, 14:00—18: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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