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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农业农村局机关简介

2024-02-28 15:35
 来源: 平昌县农业农村局

 

胥英豪,男,汉族,生于1975年8月,四川平昌人,1994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党校修宪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平昌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工作分工:主持县委农办、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何映舟,男,汉族,生于1970年12月,四川平昌人,1989年4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四川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在职大专学历,现任四川省平昌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县委农办日常事务,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目标考核及督查督办、三农综合示范片建设、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对口帮扶、东西部协作、农民增收、茶产业发展等工作。联系县委农办秘书股、茶果局。


  

周艳丽,女,生于1984年2月,重庆潼南人,2006年11月参加工作,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动物医学专业,现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畜牧师、三级主办。

工作分工:分管肉制品产业发展、畜牧兽医、畜牧产业发展规划、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牧监测统计、畜牧保险、畜牧科普及培训、种畜禽管理、农业系统生态环保工作、企业改制、畜牧业种源保护、创生等工作。联系企业管理股、畜牧渔业发展股、肉制品产业发展中心、品改站、饲草站,各片区食品公司。


  

李治国,男,汉族,生于1986年8月,四川平昌人,2007年9月参加工作,201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乐山师范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四川省平昌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项目工作、招投标、计划财务、非税收入、清欠及降本减负、农业行业非法集资、两个加快、粮食安全生产、惠农政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保险、种质资源保护、农业技术推广、“非粮化”整治、农业防灾减灾、种子市场监管、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统防统治、农药使用调查工作。联系计划投资财务股、项目股、种植业与农药肥料股(粮油股)、农技推广中心、种子站、农技站、植保站。


  

左继国,男,汉族,1986年1月生,平昌县驷马镇人,2006年9月参加工作,201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平昌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农业发展规划与农业园区、特色产业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品牌培育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假冒伪劣(山寨)食品、三品一标、农产品展示展销、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龙头企业培育、“双创”工作、创森工作。联系特色产业发展股、发展规划与农业园区股、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农安中心。


蒲飞鸿,男,汉族,生于1975年4月,四川平昌人,1998年10月参加工作,200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四川理工学院法学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平昌县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村宅基地监管、民生工作、农田建设管理、撂荒地整治、土壤肥料、化肥减量、耕地地力普查、秸秆资源化利用、蔬菜产业、“菜篮子”工程、外来物种管理、职业农民培训、家庭农场培育、科技教育、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农业机械化发展、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及农用车安全监管、社会化服务工作、化工园区、江家口等水利工程。联系执法大队、农田建设管理股、土肥站、农业机械化股、科技教育股(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发展股)、农机监理站、农机推广站、农广校、蔬菜站、轴承厂。


 

李华勋,男,汉族,生于1972年12月,四川平昌人,1995年8月参加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四川教育学院教育管理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中共平昌县委统筹城乡工作办公室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交流合作(招商引资)、投融资、生物医药产业等工作。联系生物医药链办公室、交流合作股、经作站。


  

赵元,男,汉族,生于1978年9月,四川平昌人,1997年8月参加工作,专科学历,200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专科学历,现任中共平昌县委统筹城乡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机关后勤、人大政协议题案办理、棚户区改造、科协、工青妇、群团、老干老龄、史志、牵头五创联动、创文工作、关工委、精神文明、网络安全、宣传、意识形态、宗教统战、网络舆情、扫黑除恶、综治维稳、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防邪禁毒、安全保卫、信访稳定、档案、保密工作、防洪抗汛、森林防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国有资产管理、新华市场农业职责范围内安全以及河长制、水产渔业发展、长江禁渔禁捕、水产业种源保护等工作。联系行政办、安全股、信访股、良种场(江阳车站)、水产渔政局、鱼种站。


  

杨晓敏,女,汉族,生于1986年09月,四川平昌人,2008年9月参加工作,201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四川省平昌县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

工作分工:分管农村改革、农业供给侧改革、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农经年报、农村承包地管理、土地流转指导、土地纠纷化解、农村宅基地管理、农用地管理、“大棚房”整治、农业统计、乡村振兴监测统计、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冷链物流、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市场与信息。联系农村改革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农村宅基地管理股、市场与信息化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股)、农经站。


  

李思庆,女,汉族,1989年9月生,平昌县驷马镇人,2015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平昌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退役军人双拥工作,人事、职称评定、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和安全工作、创模工作。联系机关党委办、机关纪委办、人事股、农能办。


张川,男,汉族,生于1988年5月,2011年9月参加工作,201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县委统筹办副主任。

工作分工:协助李华勋主任抓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分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依法治县、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法规备案、乡村治理、信用体系建设、营商环境、农民工服务、农民工欠薪、社会满意度评价、两改“后半篇”文章、创卫以及民营经济、企业诉求、企业培育工作。联系宜居乡村建设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和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进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装备技术攻关和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装备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工作。

(七)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八)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制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机构实施防疫检疫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投资项目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十三)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十六)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办理全县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十七)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十八)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项目审批“放管服”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机关股室

(一)综合办公室。电话:0827-6222579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关后勤服务等日常运转和机关政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文字综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息与新闻宣传、史志编纂、绩效管理、督查考评、信访稳定、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负责行业和系统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电话:0827-6221282

负责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组织开展“三农”工作中的问题调查和政策研究,起草“三农”工作综合性政策文件。负责县级部门涉及农业农村政策性文件的审核把关。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服务化工作、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牵头农业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农村改革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电话:0827-6227165

承担全县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农村改革综合性、全局性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农村改革工作。制定农村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方案。指导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协调并组织实施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经验总结等工作。参与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提出巩固完善全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四)农村宅基地管理股。牵头起草全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农民承包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管理等政策性文件。按照中央、省、市、县部署推进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配合做好宅基地确权登记办证工作。指导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土地经营权流转和纠纷调解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农经统计工作。制定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宜居乡村建设股。电话:0827-6332927

提出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和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六)乡村治理指导股。电话:0827-6332927

牵头研究乡村治理政策和治理体系,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基层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农民利益、惠农政策和涉农项目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牵头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

(七)发展规划与农业园区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负责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牵头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业园区规划布局,制定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承担各类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示范区)申报、监测、评价、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八)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电话:0827-6280866

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体系认证管理。负责“三品一标”农产品的证后监管。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牵头农业规模化工作。

(九)特色产业发展股。组织协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起草推动“2+2”主导产业(肉牛、水产、茶叶、花椒)、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评定和监测工作。指导烟叶产业发展,组织实施烟草扶持项目。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十)种植业股。拟定种植业(粮油、中药材、水果、蔬菜、食用菌、蚕桑等粮经作物)产业发展的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理。指导种植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工作,牵头农业防灾减灾,承担农作物检疫性有害生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农药与肥料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科学合理用药用肥。负责农药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植物检疫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防疫。承担粮油收储政策的调查研究和落实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等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拟定全县农作物种业发展措施和规划,指导种子基地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一)畜牧渔业发展股。电话:0827-6280738

拟定全县畜牧业(包括巴山肉牛、生猪、瓦灰鸡等)渔业(水产)发展的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负责畜禽渔业防灾减灾。组织指导畜牧业、水产业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畜禽、水产资源和新品种保护与管理、种畜禽和水产种苗监督管理。拟定全县畜禽渔业种业发展措施和规划,指导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南江黄羊选育保种工作。负责畜牧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管理和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秸秆等饲用饲料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加工流通。负责畜牧渔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

(十二)饲料兽医兽药屠宰股。电话:0827-6226297

拟定全县畜牧兽医和饲料及添加剂、兽药(渔药)及兽医器械行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病疫情防治防控、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牵头组织畜牧兽医标准化、畜牧兽医体系建设。负责兽医从业人员和中兽医、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负责饲料及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负责兽药(渔药)及兽医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饲料、兽药(渔药)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的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监督管理。

(十三)农田建设管理股。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撂荒地治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指导实施农田建设技术标准及规范。承担农业综合开发有关国际合作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工作。

(十四)农业机械化股。电话:0827-6227165

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装备技术攻关和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装备新技术、新机具。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农业机械与装备项目。推荐支持推广农机产品目录。承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登记、牌证核发和驾驶操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承担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调解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

(十五)市场与信息化股。牵头抓好农业服务业发展。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农村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相关推进工作,提出项目建议和扶持措施,指导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农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起草全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规划,负责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农业生产性服务相关支持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科技推广等公益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培育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国家农村固定观察点监测工作。指导促进农民增收工作。

(十六)科技教育股(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发展股)。电话:0827-6332923

牵头组织农牧渔新品种育种攻关和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工艺的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的管理。协调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牵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负责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农业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工作。牵头研究制定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职称评定、生产生活扶持等制度。负责实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和职业农民职称认定工作,指导培训基地建设。研究制定农村实用人才、技能型人才扶持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农村“双创”工作。制定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家庭农场的示范创建和监督管理。

(十七)项目股。提出扶持全县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

(十八)财务股。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按规定权限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和改革试点。参与农业项目专项审计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统筹整合、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参与农业补贴政策的实施。负责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十九)人事股(农业人才办公室)。电话:0827-6280897

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工资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农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农业农村系统内干部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农业行业技能鉴定、机关外事侨务与涉农国外智力引进、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十)交流合作股。研究农业投资促进的有关措施,承担农业项目储备申报、招商引资、经贸洽谈、固定资产投资、对外合作和农业会展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十一)县委农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文字综合工作,组织起草一号文件,承担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筹办,负责农业系统帮扶协调工作。

(二十二)县委农办督查股。负责制定督查检查以及考核方案,对有关会议决定事项进行督办落实,督促检查扶贫项目、资金的落实,牵头做好各项督查工作,以及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督查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负责目标考核工作。

三、机关党委办。电话:0827-6229207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四、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农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农办的统筹协调。

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举报电话:0827-6231488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农业领域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负责制定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和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负责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做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普法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含种子、农药、肥料、薄膜、兽药、鱼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产权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检疫、草地监理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农用机械安全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负责畜禽引进、繁育推广、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兽药生产经营、生猪屠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等方面畜牧兽医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督权和处罚权;负责动物诊疗、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的监督执法;负责农村经营管理类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宅基地、高标准农田保护管理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依法开展经常性的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和生产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受理农业投入品质量投诉,并做好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和调解工作;负责渔政渔港监管的渔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等行政处罚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的执法;负责执法工作总结和执法统计的上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案件查处;负责其他违反农业领域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新华街东段归仁一巷

联系电话:0827-6222579

办公时间: 5月4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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