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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商贸领域贯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九条措施实施方案

2023-11-27 16:33
 来源: 平昌县商务局

根据《平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平昌县贯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九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昌安委〔2023〕15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平昌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治理能力,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决策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黄强省长提出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九条措施(以下简称“九条措施”),对标对表、强化落实,注重基础、标本兼治,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坚决消除全县商贸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坚决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切实解决“责任落实到‘最后一米’”的问题”

主要措施: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及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二是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及省市县实施意见、《四川省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职责清单》《平昌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平昌县县级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试行)》,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建立局党政领导班子履责清单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责清单,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三是紧紧牵住企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引导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主动学法、懂法、用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深化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责任落实: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坚决推行关键岗位全员安全培训和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切实解决“一线岗位人员规范精准管理”的问题

主要措施:一是压实企业全员安全责任,强化商贸企业开展安全操作技能和岗前培训,将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一线班组和具体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培训、学时不够、培训不合格的电焊、燃气、特种设备操作等高风险岗位,不符合安全准入资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二是强化各商贸企业建立从业人员信息台账,尤其是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必须严格“实名制”管理,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积极探索创新灵活就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方式,健全完善培训档案。三是将企业培训教育工作纳入各级督导、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惩罚和曝光力度。

责任落实:局安全信访综治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相关企业及时自查自纠,尽早完善相关机制。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坚决抓实安全风险动态辨识评估和分级分类管控,切实解决“风险隐患源头治理”的问题

主要措施:一是全覆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前期专项整治行动和各级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抓紧整改,局机关各股(室)要加大现场核查抽查力度,各企业要开展“回头看”工作,防止“纸面整改”。隐患彻底完成整改前,要采取局部停产停业停工等断然措施确保安全,确实不能停产停业的,要落实专人盯防、增加物防和技防手段,严防事故发生。二是扎实做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第三阶段“部门精准执法”。现场核查中发现的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开展精准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闭环销号。三是持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坚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并重,各企业要及时建立和完善分级监管、动态监控体系和风险辨识、分级评估、管控的工作制度,各股(室)要对企业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

责任落实:局安全信访综治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监督,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完成时限:12月底。

(四)坚决落实从监测预警到转移避险的全闭环管理,切实解决“临灾避险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主要措施:一是预警到位。各企业要及时对接应急、水利、自然资源、交运等部门,及早掌握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利用短信、微信等各种有效管用的方式,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递到人,确保喊醒叫应。二是执行到位。坚持“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各企业要刚性执行“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严格落实“三人一屋”(转移避险指挥官、避险过程监管员、安置管理责任人,安置过渡安全屋)要求,做到应转尽转、早转。三是核实到位。各企业要对转移避险情况实施交叉印证,形成预报、研判、预警、叫应、转移、安置、评估、返回等完整工作闭环。

责任落实:局办公室牵头,各企业根据自身地理位置等情况负责落实相应避险工作。

完成时限:11月底

(五)坚决从严监管、从严执法,切实解决“不敢、不能、不想”的问题

主要措施:一是配合开展“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近三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一年内因重大事故隐患被实施过行政处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没有按期整改销号企业的检查频次和力度,严格执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对违反规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依法严格查处,切实用好“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手段,以“零容忍”态度常态高压打击曝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坚持“执法+普法”“执法+专家”“执法+群众”“执法+媒体”,全面推行“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交叉执法和帮扶式执法,充分利用在线远程巡查、用水用电监测等信息化手段,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三是对安全生产严重失信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在行政审批、融资授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奖励扶持、市场准入等方面予以限制。

责任落实:局办公室牵头,各企业及时开展自查自审,避免被安全执法。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坚决推行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切实解决“安全管控及时性、精准性、敏锐性”的问题

主要措施:一是各企业要探索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并加强与县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重点行业领域在线监测预警管控系统的联动。二是加快实现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科技赋能,在安全生产清单制(2.0版)基础上,按照“行业共性+企业个性+信息化”的工作总要求,通过新改建项目完成具备清单制管理功能的信息化系统建设任务,实行“照单操作、按单办事”的信息化管理机制。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争取在我县首批推广使用“四川安全码”,主动接受信息化安全监管。

责任落实:局安全信访综治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宣传引导,各企业负责主动对接接受监管。

完成时限:12月底。

(七)坚决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解决“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问题

主要措施:一是加大支持指导力度,持续推进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化要求。二是争创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推进实施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试点建设,在危险工序环节争取应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以点带面,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坚决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责任落实:局安全信访综治股牵头,各企业负责结合企业实际和设备水平落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八)坚决打好安全生产人民战争,切实解决“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问题

主要措施:一是积极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拓宽畅通举报渠道,引导企业建立内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二是创新“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形式,各企业必须结合实际主动参与、积极响应。三是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各企业应主动向应急时刻专栏、应急直播间等新媒体平台投稿或提供线索,用小切口讲好大安全,从基层提供现实素材,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养,建立坚实的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责任落实:各企业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完成时限:12月底。

(九)坚决落实“四不放过”原则要求,切实解决“追责问责宽松软”的问题

具体措施:一是我局将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评价工作,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或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和个人,依据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进行约谈并依法追责问责。二是严格配合事故调查处理与责任追究,对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责任事故,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下不设限、上不封顶”,确保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增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成果的延伸拓展。三是健全完善事故信息报送程序及机制,同步落实“四不放过”要求,形成工作机制,在终报中对“四不放过”情况逐一回应、销号,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行为,严肃查处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的单位和个人。

责任单位:局安全信访综治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责。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11月30日前)。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及省市县实施意见和《平昌县贯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九条措施实施方案》,制定贯彻落实“九条措施”实施方案。同时,将省市县相关精神传达到各直属企业和重点商贸企业,并督促企业组织员工学习,将上级精神传达到商贸领域各企业最小单元。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20日前)。对全县商贸领域开展全面大检查大整治,一般性问题隐患立查立改,重大风险隐患清单式整改、挂账式销案,确保全部“动态清零”。

(三)总结成效阶段(2023年12月25日前)。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制度,及时组织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整改实效最大化,推动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各商贸企业要从践行“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的政治高度,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把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九条措施”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

(二)强化落地落实。机关各股(室)要凝聚合力,在机关党组领导、指挥、带领下,将“九条措施”贯彻落实到企业、到人头、到行动上;各企业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主要负责人亲自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地落实。

(三)注重工作联动。各企业在贯彻落实“九条措施”的工作中,要注意与相关部门建立有效衔接机制,主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不得推、拖、瞒、顶、缓等消极对抗。各企业要及时报送相关工作经验和成果总结到县商务局(2023年12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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