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级政府(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6229051。
一、概述
2018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昌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2018年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围绕依法行政和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深入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认真执行《条例》《平昌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平昌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相关规定,增强责任感,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和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并运用到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原则、范围、内容、方法、程序、监督及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加大《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向社会广泛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自查和督查制度。同时高度重视公开信息的稿件质量,要求稿件按照保密等规定上传,严格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监督检查,设立投诉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是积极推进议提案复文公开工作,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议提案办理情况。2018年,我局办理县人大代表议案0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政协建议函1件,提案办理工作委员满意度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9条。其中,公开政府行政机关机构概况信息数33条,公开计划总结信息数20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220条,公开财政信息23条,公开人事信息7条,公开行政执法信息24条,其他信息数412条。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是利用政府网站报送信息287条,巴中文化交流网站97条,共产党员网13条,二是利用微信平台120条,微博平台11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未收到当面申请、网站提交、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和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本单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局2018年度未收到通过网络途径的咨询和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全年,我局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结合我局的实际,专门设置网站管理办公室,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兼职),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的后台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因目前我局日常事务性工作繁重、人手紧,不能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以致存在着诸如信息更新速度较慢、信息分类不够清晰等问题;二是公开形式的内容还不全面,便民性还需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善: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二是进一步办好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政务信息公开网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要进一步加强建设,继续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提高群众对我政务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三是落实责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严格做好月报上报制度,并督促各股室、直属单位及时上报公开文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九、附表
1.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平昌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2019年2月26日
附表2
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2018年度)
分项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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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同一条信息只能在以下8项中选择1项,不重复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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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与“总表”中的数据一致,应等于以下8项数据之和) |
条 |
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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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行政机关机构概况信息数 |
条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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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划总结信息数 |
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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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数(与“总表”中的“规范性文件”数据一致) |
条 |
|
||
(四)工作动态信息数 |
条 |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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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事信息数 |
条 |
7 |
||
(六)财政信息数 |
条 |
23 |
||
(七)行政执法信息数 |
条 |
24 |
||
(八)其他信息数 |
条 |
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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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
(一)围绕“群众关切事项”推进公开情况 |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
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或重要影响的投资项目信息公开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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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区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公开数 |
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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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配置 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数 |
条 |
2 |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信息公开数 |
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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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公开数 |
条 |
5 |
||
财政预决算 信息公开 |
除涉密信息外,是否公开政府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 |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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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绕“推进四川高质量发展”推进公开情况 |
||||
产业转型升级、产品质量提升信息公开 |
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经济建设方针、战略等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解读次数 |
次 |
|
|
外资、境外投资、企业外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免税确认等相关政策宣传解读次数 |
次 |
|
||
是否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
是 |
||
产业、产品、工程、服务、环境五大领域的质量动态信息公开数 |
条 |
|
||
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信息公开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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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公开淘汰落后产能目录 |
|
|
||
是否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发展指导目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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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围绕“三大攻坚战”推进公开情况 |
||||
围绕脱贫攻坚 信息公开 |
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公开数 |
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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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公开数 |
条 |
|
||
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信息公开 |
相关政策解读次数 |
次 |
|
|
是否利用传统媒体或新媒体等平台进行舆论引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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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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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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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省控及以上水质自动监测站水质信息公开数 |
条 |
|
||
是否公开环保督察整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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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围绕“优化政务服务”推进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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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
国家和省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公开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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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公开发布《四川省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版)》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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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商事制度改革等改革结果和改革成效公开数 |
条 |
|
||
是否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
|
|
||
是否公布“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全程网办”清单 |
|
是 |
||
审批办事服务相关工作措施、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信息公开数 |
条 |
5 |
||
涉及群众办事的不合法不合理证明和手续的清理结果公开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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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公开情况 |
||||
惠民便民政策措施 信息公开 |
是否公布各项民生项目和资金拨付完成情况 |
|
是 |
|
重点民生工作信息公开数 |
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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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特困人群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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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特殊群体就业专项活动、人员招录和就业供求信息公开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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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租赁政策、租赁补贴发放以及棚户区改造、住房维修等信息公开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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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和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消费警示、提示等信息公开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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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成效、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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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 |
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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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同一条信息只能在以下5项中选择1项,不重复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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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申请数 (与“总表”中的数据一致,应等于以下5项数据之和)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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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类信息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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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资金类信息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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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执法类信息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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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类信息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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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信息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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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告知不公开救济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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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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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微博 |
市(州)政府或省直部门开设的官方政务微博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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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设政务微博的县(市、区)个数 ▲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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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部门开设政务微博数 ▲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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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微信 |
市(州)政府或省直部门开设的官方政务微信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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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设政务微信的县(市、区)个数 ▲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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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部门开设政务微信数 ▲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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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方平台开设政务账号或应用的情况(平台名称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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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开发的移动客户端情况(移动客户端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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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中心 |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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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次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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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 |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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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次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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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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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次数 |
人次 |
4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