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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3-05-31 16:03
 来源: 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第一部分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职能简介

平昌县文广旅局主要担负全县文化、旅游、艺术、文物、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职责。近年来主要从事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村文化室设备设施配送等文化惠民工程的建设,常年开展送文化下乡文化惠民项目的实施,“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文物保护修缮,文艺精品创作,文化活动开展,文化植入,文化创意,文旅融合,文化市场监管及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积极争创各项文旅品牌。在《2021—2015全市重点文旅康养品牌创建计划清单》中,2023年平昌县的“规定动作”创建清单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四川省天府旅游名县、全国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基地1个、省级康养基地1个、省级研学基地1个。根据2022年考核情况,文旅品牌创建占分比重很高。全力以赴开展清单里各项既定工作,聚集各成员单位力量,同时拓宽渠道创建度假区、天府旅游名牌等系列品牌;鼓励景区、公司、个人等不同群体,参加文创产品研、制、产、销,参加赛事活动拿奖。

二是持续做好文旅康养产业链相关工作。持续抓好业态培育,丰富业态内容,做优巴山民宿,打造精品民宿,发展新型娱乐项目等旅游新业态;持续推进白衣古镇研学旅游目的地、金宝山茶旅融合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以川陕革命苏区建设及文旅康养首位产业发展为契机,包装储备一批事关长远发展、条件成熟的重大文旅项目。计划新培育1家规上企业入库,重点培育平昌华森广告有限公司等文旅企业,争取入库。

三是持续开展景区提质增效。结合《四川省旅游景区精细化管理服务质量提升规范》,督促景区“按标”管理,借助省、市等上级部门的力量开展督查,确保景区品牌不降低的底线工作。持续开展一季度一主题的景区流动现场会,推动景区在“比学赶超”中良性发展;指导景区重视文旅项目相关工作,通过实施文旅项目丰富景区业态,激发景区活力,做到主管部门管得住、景区发展好、游客满意度高。

四是不断丰富文艺作品创作。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创排一批宣讲二十大精神的文艺作品,开展一系列宣讲展演活动,以通俗易懂的表现形式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展现给广大人民群众;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文化工作的论述精神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采风创作活动,推出一批展现平昌发展成效、体现平昌文化特色的文艺精品节目;积极开展文艺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等“三进”文艺活动,把优秀的艺术作品奉献给人民,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继续加强与四川人艺合作力度,加快推进大型话剧《刘伯坚》成型落地。

五是大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以创建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为抓手,进一步推动民生实事落实落地,持续推进全县文化阵地免费开放和广播电视运行维护。加强阵地建设,完成省级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提升服务效能,落实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补短提质,持续在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服务供给、服务管理、投入保障等方面下功夫。力争2023年底成功创建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

六是切实扛牢行业安全责任。进一步调整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培训,提升执法监管能力。持续督促各文旅经营单位有序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紧盯重点场所、重要环节、重要时段的人员管控。抓好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大活动安全管理,重点督促各市场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辖区(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防旅游安全和消防安全事故。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139人,供给车辆1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平昌县文物局。

 

 

第二部分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平昌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7.8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7.82万元。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收支总预算1527.82万元,比上一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7.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详见附件1)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1527.82万元,比2022年增加10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7.82万元,占总收入100%。(详见附件1-1)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1527.82万元,比2022年增加10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0.82万元,占总支出93%,项目支出107万元,占总支出7%。(详见附件1-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27.82万元,比2022年增加107.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7.8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7.82万元。(详见附件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27.82万元,比2022年增加107.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详见附件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35.48万元,占80.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57万元,占11.88%;卫生健康支出110.78万元,占7.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为1130.82万元,主要用于文广旅局日常运行及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2023年预算为5万元,主要用于深度研发平昌文旅产品,加强宣传推介,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为27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村村通及户户响运行维护。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为154.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的缴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为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的缴纳。

6.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为45.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医疗保险缴纳。

7.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为58.0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8.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为7.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年初预算为72.66万元,主要用于文物局的日常运行与文物修缮保护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1242.98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238.3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72.9万元,绩效工资202.18万元,津贴补贴173.23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4.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4.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03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42万元,奖金17.75万元。(详见附件3至3-2)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4万元,其中:生活补助4.44万元,奖励金0.2万元。(详见附件3至3-2)

(二)运转类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84.85万元,一是运转类项目支出177.85万元,其中:日常公用支出177.85万元,主要是办公费24万元,差旅费26.8万元,电费13.93万元,水费9.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97万元,工会经费10.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5万元等。二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及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工程的运行维护。(详见附件3至3-2)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6.5万元,比2022年预算总额增加1.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5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21.05%,主要原因是量入为出,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66.67%,主要原因是文旅市场执法频繁,公务车使用需求增加。(详见附件3-3)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详见附件4)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详见附件5)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及部门下属平昌县文物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7.85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长8.07万元。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没有政府采购安排的支出。

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没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原值1194.327898万元,累计折旧780.984697万元,净值413.343201万元。

截至2022年底,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执法执勤类1辆。

截至2022年底,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未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8个,预算项目资金107万元;重点项目0个,预算项目资金0万元。(详见附件6和附件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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