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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3-12-05 10:16
 来源: 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平财监测〔2022〕3号)要求,平昌县文广旅局组织专班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县文广旅局)是行政机关,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县文广旅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县文广旅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平昌县文化馆

2.平昌县图书馆

3.平昌县文物局

(二)机构职能

县文广旅局主要担负全县文化、旅游、艺术、文物、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职责。近年来主要从事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文物保护修缮、文艺精品创作、文化活动开展、文化植入、文化创意、文旅融合、文化市场监管及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等相关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22年底,部门共有编制数159人,实有在编140人。其中:县文广旅局现有编制数72人,实有在编人员61人;文化馆编制43人,实有在编41人;文物局编制9人,实有在编9人;图书馆编制35人,实有在编2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共收入财政拨款32784788.36元,其中:县文广旅局23328458.36元;图书馆3387345元;文化馆5473832元;文物局1595153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共支出财政拨款32784788.36元,其中:县文广旅局23328458.36元;图书馆3387345元;文化馆5473832元;文物局1595153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县文广旅局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纪律制度、财务制度、内控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县文广旅局严格按照县财政相关精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预算编制的法律、法规,掌握预算编制的相关政策,及时与县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核对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工资、车辆等基础信息,并实时更新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准确编制部门预算,将部门预算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完整地反映部门真实收入情况。

认真编制县文广旅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按上级专项计划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对需要县级财政配套经费的项目分期预算。

(三)综合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的收入,并按时将所收取款项缴存国库;三是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与预算一致,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一致;四是所属国有资产纳入了系统管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有专人负责管理系统;五是及时按照要求进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上报;六是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制度执行;七是按照要求及时对预算和决算进行公开;八是按照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九是及时报送自查自纠报告,接受财政监督,及时整改。

(四)综合绩效情况

2022年县文广旅局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实施公益文化旅游服务,创建文化旅游品牌,打造文化精品,大力开展公共文化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项目工作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都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评价结论

总体来说,县文广旅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从预算到执行和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及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认可。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近年来全省推行文旅融合,旅游方面投入大,任务要求高,县级财力薄弱,配套资金难度极大,使项目开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约束,与广大群众迫切需求的文化生活还存在着很大差距。

(二)改进建议。

建议各级政府及财政加大对公共文化工作的支持力度,在参照历年实际开支情况和审定当年申报预算需求的基础上,足额安排财政预算,满足公共文化与旅游事业发展需要。

     附件-2023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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