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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21 14:03
 来源: 平昌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平昌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昌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信义大道30号;邮编:636400;电话:622263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具体和进展总体情况等相关要求,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以及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做到“先审签、后公开”、“对不能公开的坚决不公开”等原则,确保信息不发生泄密问题;对关注舆情问题。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更新动态信息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2019年共办理4件政协提案。分别就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快医联体建设;对接医卫系统,实现居民就医一卡通;平昌县公立医院推进便民就医及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回复。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共发布469条,其中:概括6条,文件28条,动态371条,财政30条,服务8条,其他26条。微信发布87条,对外信息226条。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2019年,我局主动面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概括包含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及分工、内设直属机构;文件包含政策文件和文件解读;动态包含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统计数据、重要会议、人事信息、执法监督、公示公告;财政包含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专项资金、政府采购与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服务包含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其他包含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重大项目、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指引、其他等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17年4月平昌县卫生健康局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起了本系统OA系统的政务信息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平台。2019年6月,因工作原因,平昌县卫生健康局网站撤销。我局充分利用政务微信、LED电子显示屏等新媒体技术发布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赢得群众好评。同时还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利用本单位设置的档案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运行规范有序,基本实现了群众就近方便办成事。通过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同研究、同部署,实现了两项工作的共同促进,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6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84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1 增3 6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1 增70 93
行政强制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 减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195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反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个别股室没有认识到政务公开对于依法行政进而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作用和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没有及时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提供相关公开文件,导致部分政府信息公开没能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开。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采取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办好局网站,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落实责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等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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