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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昌县2023年农村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4-12 15:29

各镇(街道办、管委会、管理局)、平昌经开区,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2023年农村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昌县卫生健康局   平昌县财政局

平昌县妇女联合会

2023年4月12日


2023年农村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实、做细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筛查民生实事,着力提高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服务质量,切实改善民生,提升妇女健康水平,按照国家、省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施策,以农村适龄妇女为重点,为农村适龄妇女提供免费“两癌”筛查服务,促进“两癌”早诊早治,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1.2023年为全县6560名35-64岁农村妇女免费提供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服务,9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筛查目标任务(见附件1)。

2.普及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政策和核心防治知识,提高妇女“两癌”防治意识,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50%以上。

3.创新宫颈癌筛查模式,完善乳腺癌筛查模式,提高筛查质量和效率,宫颈癌筛查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筛查早诊率达到60%以上。

4.首次“两癌”筛查、近三年未做过“两癌”筛查、上年度筛查需每年复查的妇女优先,逐年实现全覆盖。

二、实施单位和服务对象

(一)实施单位。平昌县妇幼保健院。

(二)服务对象。平昌县域内35-64岁农村妇女。

三、项目内容

(一)宫颈癌筛查。

1.妇科检查。包括询问病史、外阴及阴道检查、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

2.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制片及阅片,采用子宫颈/阴道细胞学TBS(The Bethesda System)报告系统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原则上每3年筛查一次。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初筛结果异常或可疑者、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16/18型阳性者、其他高危型阳性且细胞学结果异常或可疑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或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宫颈癌筛查流程图见附件2。

(二)乳腺癌筛查。

1.乳腺体检和乳腺彩超检查。对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报告和数据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类)进行评估。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原则上每2-3年筛查一次;结果为0类或3类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遵医嘱定期复查;结果为0类或3类者,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短期随访、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或其他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乳腺癌筛查流程图见附件3。

(三)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管理。

宫颈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包括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高危型HPV检测结果阳性者、肉眼检查异常或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或可疑者以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及以上者;乳腺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体检异常或可疑者,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类为0类或3类及以上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为0类或3类及以上者,病理学检查为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及乳腺其他恶性肿瘤等恶性病变者。

对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行追踪随访,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断及治疗,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流程(详见附件2-3)。

(四)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相关政策和核心信息的宣传教育(核心防治信息详见附件5-6),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宫颈癌、乳腺癌防治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和妇联等部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作用,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增强妇女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指导广大妇女开展自我健康管理,组织动员适龄妇女接受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指导宫颈癌、乳腺癌高风险人群主动到医疗机构接受筛查。

四、经费标准、结算办法及管理

(一)补助标准和结算办法。宫颈癌筛查按人均49元/人、乳腺癌筛查按人均79元/人予以保障。具体项目内容及结算标准详见附件4。补助资金根据目标人数及补助标准据实分配,县财政局按照“当年预拨、次年据实结算”的原则,及时将任务工作量对应资金预拨给县妇幼保健院,确保筛查工作及时开展。

(二)经费保障。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数。每年1月20日前,县“两癌”筛查管理中心向县卫生健康局报送上一年度的免费筛查情况。县卫生健康局审核认可后,于每年2月20日前提交县财政局作为结算依据。

五、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本辖区的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完善工作机制,开展质量控制。组织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健康教育、质量控制和评估等工作。会同县财政局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二)县财政局。及时拨付上级补助资金,按要求足额落实配套本级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三)县妇联。妇联系统应加强与县卫生健康局的对接,做好农村适龄妇女人数的摸排工作,提出当年完成任务的建议方案;负责宣传组织发动目标人群参与“两癌”免费筛查。

(四)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管理中心(县妇幼保健院)

1.承担全县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服务的筛查工作。应当配备与开展筛查服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筛查服务流程,不断提高筛查质量和效率。负责采集病史、妇科检查、初筛取材、乳腺体检、乳腺彩超检查、阴道镜检查、乳腺X线检查等,针对筛查结果异常或可疑的妇女督促其接受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做好追踪随访,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至市筛查管理中心。

2.负责辖区内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受县卫生健康局委托,对辖区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掌握辖区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服务现状;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服务相关业务培训;对辖区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及分析上报;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质控工作;推广宫颈癌、乳腺癌防治适宜技术等。

(五)各镇(中心、地名)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做好本辖区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的宣传、引导和组织发动工作,协助县妇幼保健院做好疑似和确诊病例的追访、督促检查及随访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镇(街道办、管委会、管理局)、平昌经开区、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按照省、市民生实事工作安排部署和本方案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衔接,合力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要及时拟定民生项目实施计划,做好政策解读,强化督促指导,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及时发现和整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指标任务。要加强资金监管,规范经费使用,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高效使用。

(二)加强质控,提升质量。

制定宫颈癌、乳腺癌筛查质量控制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对外送检测机构开展全流程质量控制,及时反馈质控结果,指导改进服务质量。县妇幼保健院要完善自我检查和整改机制,定期开展自查,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三)完善信息,规范报送。

县妇幼保健院要妥善保管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原始资料,并按照《四川省“两癌”筛查信息管理手册》要求,在四川省妇幼卫生信息平台完成所有个案登记表的录入、审核、报送。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汇总、整理、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县妇幼保健院于每月27日向市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管理中心、县卫生健康局报送“四川省农村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项目民生实事月度报表”(附件7)。

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827-6285196

县妇幼保健院联系人电话:0827-6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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