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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02 11:04
 来源: 平昌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平昌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昌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信义大道30号;邮编:636400;电话:0827-622263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昌县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具体和进展总体情况等相关要求,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注重基础,扎实工作,抓好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同时,明确1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及时、便捷。2023年,县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0余条,涉及医疗卫生、日常工作动态、全县饮用水质监测及重大民生等多个领域。其中,集约化平台发布信息410余条。全年共收到各类咨询、建议和意见12条,办结12条。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公益广告、政务服务类信息100余条,全年制作展板20个,公开信息10条,发放宣传手册25000份,涉及领域5个。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均未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结2022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未因依申请产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公开、审查等制度,探索对政务公开的规范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公开的管理。坚持政策法规全方位公开,全面公开法规规章,并按要求及时动态调整。三是利用本单位设置的档案室、资料领取点、信息公告栏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由专人负责,按照要求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持续加强公开专栏维护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一是定期做好网站已公布信息自查自评和内容更新维护。二是及时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准确发布公开内容、渠道、时限和依申请公开程序等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及时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实现数据同源。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以及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完善监督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对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股室和个人,依据相关条例进行处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的融合尚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目录需要进一步细化、优化。尤其是群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关注度较高,还需进一步优化细化信息公开目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局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相关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实效性,实现主动公开工作日常化、常态化。同时,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按要求积极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和网站全面建设,进一步优化细化信息公开目录,从而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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