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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生活垃圾工作实施方案

2022-08-17 11:30
 来源: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办公室

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平昌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共节办〔2022〕4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倡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活动,创造更加整洁、优美、舒适、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2年4月下旬,建立完善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  长:何  龙(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学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刘平原(局办公室主任)

张成勇(光荣院副院长)

陈  刚(医疗所副所长)

王佳佳(垃圾分类指导员)

秦春琼(垃圾分类分拣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平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佳佳同志任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负责指导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基础资料记录,上报各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秦春琼任垃圾分类分拣员,负责局机关工作场地的现场保洁;光荣院、医疗所、军干所由各单位自行统筹负责实施。

(二)强化宣传教育

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倡导绿色办公、绿色采购,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形成“垃圾分类一小步、低碳生活一大步”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计划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2年5月5日—5月10日)。制定垃圾分类工作管理制度、方案,明确职责,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召开推进会议。按分类标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集中收集点应配置可回收垃圾箱(蓝色容器)、厨余垃圾箱(绿色容器)、有害垃圾箱(红色容器)、其他垃圾箱(灰色容器)各一个;办公区域内,食堂或就餐区、各楼层应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箱各1个;会议室、茶水间、洗手间应配置其他垃圾箱1个。集中投放点张贴分类投放指南,应明确垃圾分类类别、投放方法等内容。

(二)规范分类阶段(2022年5月11日—11月30日)。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设立垃圾分类示范岗,倡导绿色办公、绿色采购,减少一次性纸杯、餐具、耗材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与物业签订收运处置合同,建立垃圾分类清运台账并每月公示;采取节约粮食等源头减量措施,开展“光盘行动”等活动;按要求在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信息系统报送垃圾分类、禁塑、反食品浪费工作情况。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2月1日-12月15日)。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建立垃圾分类监管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领会,提高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件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

(二)严格分类,担当责任。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严格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三)加强监督,取得成效。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发现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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