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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说明

2022-10-31 13:50
 来源: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一)主要职能。

(1)起草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地方政策,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军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依法承担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英雄烈士保护、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确保服务保障落实

①.按规定做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优抚年度确认工作。管好用好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

②.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强化退役军人档案管理,推动全县“退役军人+互联网”建设,实现退役军人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提升。

③全面落实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解困政策,将地方配套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切实维护好企业军转干部群体稳定。

4.打造2个以上中心镇样板站和40个村级服务站。

5.坚持“五公开”原则,积极推进“阳光安置”,实现退役军人档案完成移交后即启动安置程序,刚性完成年度安置任务。

6.积极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探索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产业园、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举办不少于2次的专场招聘会,巩固发挥退役军人创业服务协会及创业中心平台作用,多渠道拓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路径。

7.积极开展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全力支持学历提升,推行终身教育培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素质和竞争力。

2、扎实做好双拥工作

①举办庆祝建军95周年暨“十佳退役军人、十佳烈军属、十佳好军嫂”表彰晚会。开展好年底双拥走基层,迎新春座谈会活动。

②常态做好双拥工作,确保省双拥模范县中期考评顺利通过。

③建立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积极协调解决军地相关难点问题,着力解决好部队官兵后路、后院、后代等问题。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提升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发展水平,实现“六个老有”。筹备好本年度军休干部疗养活动。

4.做好“两节”慰问、悬挂光荣牌、送立功喜报、迎接退役军人光荣返乡等工作,提高军人立功受奖地方奖励标准,高质量做好重要节点领导带头和全覆盖走访慰问活动。

3、擦亮思政褒扬品牌

①依托烈士纪念设施、革命纪念馆等红色教育资源,组织退役军人开展缅怀先烈、重温革命历史等活动,上好退役返乡“第一堂课”。开展革命英雄故事宣讲活动,传承红色基因。

②高质量完成平昌县英烈纪念园整修工作扫尾工程,确保顺利通过省厅验收;完成刘伯坚纪念馆提质改造项目。

③完成辖区散葬烈士墓迁葬工作。

4.做好清明祭英烈、9.30“烈士公祭日”、烈士寻亲活动。全面提升“关爱烈属”工作质效。

4、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①.组建1支县级“巴山红”退役军人红色志愿服务中队和37支镇级支队,发挥退役军人在文明创建、抢险救灾等方面示范带动作用,展现退役军人群体“戎装虽脱,军魂尤在”的风采。

②积极推荐退役军人事务部年度“最美退役军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秀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之星”等。大力宣传报道英雄烈士、功臣模范、优秀退役军人等人物事迹,力争塑造全国、全省、全市典型。

③在精品褒扬纪念设施建设、功臣模范关爱服务、军人军属服务保障等各方面,积极争创国省市荣誉,挖掘打造县级品牌。

5、守牢群体稳定底线

①层层压实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属地责任、领导责任,持续开展矛盾风险常态化排查,加强风险预判,推动矛盾问题攻坚化解,确保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坚决守住“三不发生”工作底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②.持续抓好“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成果转化,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政策落实清单、责任清单,加强督查指导,推动政策法律落地落实。在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服务站设“优抚对象政务公开栏”,上墙公示优抚对象享受的政策、标准及人数。

③做实各级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有力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找上门、听诉求+”系列活动,听民情、解民忧,妥善化解一批老难信访问题。

6、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①坚持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充分运用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有效载体,扎实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深入研学《习近平关于退役军人工作论述摘编》,大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论述落地落实,确保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②修订《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规则》《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财务报销、资产管理、公务接待、出差管理、会议会务、公务用车、物资采购等制度,突出制度刚性,防范廉政风险。

③.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抓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经济责任审计、重大经济事项报告、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执行。扎实做好各类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工作。

4.严格落实“两书一函”制度,持续开展“机关病”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政令不畅、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

二、机构设置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二级单位四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 平昌县光荣院

3. 平昌县革命伤残军人医疗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各12015.7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95.19万元,下降9.05%。主要变动原因是优抚对像死亡及各项支出的压缩。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2015.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15.7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201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2.38万元,占7.84%;项目支出11073.36万元,占92.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2015.7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95.19万元,下降9.05%。主要变动原因是优抚对像死亡及各项支出的压缩。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15.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95.19万元,下降9.05%。主要变动原因是优抚对像死亡及各项支出的压缩。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15.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62.22万元,占94.54%;卫生健康支出602.41万元,占5.01%;住房保障支出49.51万元,占0.41%;农林水支出1.6万元,占0.02%。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015.7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6.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24.9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356.8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支出决算为925.99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 (项) : 支出决算为650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 : 支出决算为42.92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 : 支出决算为210.49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项) : 支出决算为748.4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 支出决算为315.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 : 支出决算为40.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 支出决算为316.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 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7.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像医疗(款)优抚对像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60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9.5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2.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3.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9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98万元,完成预算99.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过紧日子压减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万元,占77.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8万元,占22.9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2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局后,优抚对像的慰问,军休干部的疗养各乡镇服务站建设等所需。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像的慰问,军休干部的疗养各乡镇服务站建设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8万元,完成预算99.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6万元,增长25.21%。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局后,上级领导业务指导及“双拥创建”“八一”“乡镇服务站建设”等活动的开展……。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领导业务指导及“双拥创建、“清明祭扫活动”、“八一活动”、“乡镇服务站建设”、“9.30活动”等的开展工作(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29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9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领导业务指导及“双拥创建、“清明祭扫活动”、“八一活动”、“乡镇服务站建设”、“9.30活动”等的开展。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8万元,比2020年增加44.77万元,增长29.07%。主要原因是成立后陆续新增人员(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光荣院服务老人供养1辆。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单位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优抚安置事业补助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优抚对像补助、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等8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优抚对像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282.8万元,执行数为828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优抚对像的生活质量。      (2)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补助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66.36万元,执行数为766.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优抚老人的人居环境,保障了英烈设施的维修维护。

(3)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补助项目绩效完成情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50万元,执行数为6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退役士兵的补贴、安置等事项。

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补助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补助

地方主管部门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实施单位

平昌县英烈纪念园管理局管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650

650

100%

其中:中央补助

地方资金

650

650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对260多个退役士兵对像安置补偿

对260多个退役士兵对像安置补偿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项目完成数量

1个

100%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金使用

100%

100%

成本指标

严格按照预算金额实施

650万元

100%

……

经济效益

指标

推动红色旅游景区经济发展

≥95%

97%

社会效益

指标

提升烈士纪念设施服务能力

≥95%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未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现象

≥95%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游客满意度

≥95%

100%

家庭义务兵优待资金预算执行表

单位名称

预算安排专项资金(万元)

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配套资金实际支出数

备注

实际支出(万元)

执行率(%)

资金结存(万元)

结存率(%)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925.99

925.99

100%

0

0%

925.99

家庭义务兵优待金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退役老人管理费用

地方主管部门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实施单位

平昌县英烈纪念园管理局管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925.99

925.99

100%

其中:中央补助

地方资金

925.99

925.99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让老人有一个宽松舒适的生活环境、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死有所葬

按实际划拨资金全部用于老人生活、医疗、丧葬开支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共有义务兵650人

100%

100%

质量指标

优质、安全、卫生

100%

100%

及时救治

100%

100%

100%

100%

时效指标

社会效益高

90%

90%

成本指标

全部

90%

90%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优抚对像满意度高

90%

90%

生态效益

指标

环境优雅

90%

90%

可持续影响指标

长期

90%

9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高

90%

90%

家庭义务兵优待补助资金预算执行表

单位名称

预算安排专项资金(万元)

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配套资金实际支出数

备注

实际支出(万元)

执行率(%)

资金结存(万元)

结存率(%)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925.99

925.99

100%

0

0%

925.99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平昌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在岗人员养老保险。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在岗人员职业年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 指给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下属光荣院、革命伤残军人医疗所、英烈纪念园等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项) :是指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军休人员干部的补助工资。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 (项) : 是指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一次性地方性补助。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 : 指用于军休所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安置(项) : 是指部队转业,地方安置在企业的转业干部。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 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是指优抚对像的临时价格补贴。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下属光荣院、革命伤残军人医疗所,服务中心人员的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像医疗(款)优抚对像医疗补助(项):是指规定的补助优抚对像的医疗经费,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机构职能。

1、起草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地方政策,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军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信访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退役军人事务局9个行政人员编制,下属服务中心、服务站60个编制,光荣院9个事业编制,革命伤残医疗所11个编制,年末实有人数7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2107.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07.87万元,占100%。

(二)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210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5.99万元,占8.22%;项目支出11112.28万元,占91.78%。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局认真落实科学监管理念,严格按照预算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确保了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在具体工作中,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各行财务制度规定,切实抓好经费保障、行政执法和财会管理等工作。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绩效管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对评价结果及时总结上报。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账款、账账、账实相符。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我局2021年预算支出绩效情况良好,我们将继续加强财务管理,积极学习,严格执行《预算法》。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程序规范,票据齐备,努力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

附件2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安置补助资金绩效的自评报告

一、政策基本情况

为完善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制度,规范地方经济补助行为,保障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基本权益,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608号)有关规定,川府涵【2012】218号关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主经济补助的通知,巴府涵【2013】14号关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主经济补助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就业的退役士兵(义务兵和士官,下同),在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的基础上,由安置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我局高度重视此次绩效目标自评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客观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二)组织过程

针对政策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收集、核实了业务和财务等相关基础数据资料,参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收集绩效评价相关信息,运用相关评价方法,对各项信息进行分析、处理,确保了自评结果真实性。

(三)政策总体评价

对抽样选取的样本进行了整理、分析,认为县所制定政在中央、省、市规定的原则下,符合我县实际,能够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用在确需保障的人群内。自评得分98分。

三、政策绩效情况

(一)政策设计

1、根据中央、省、市相关的文件要求,我们按政策、对像组织通过账号统一到卡到户,政策目标明确合理,与上级政策匹配,目标设定与客观需求一致。

2、所制定政策与上级政策一致,按上级制定的大原则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3、政策实施对象全覆盖。地方经济补助对象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义务兵和士官)。

(二)政策执行

1、政策实施对象识别精准,与政策预期匹配。

2、《退役士兵地主经济补助》实施过程中,方式方法同向,不存在不合理现象。

(三)政策效果

2021年全县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义务兵和士官)261人,支出价格临时补贴资金650万元全部纳入放发范围,无“遗漏”现象,保障退役士兵生活质量,充分挥地方经济补助解难作用。退役士兵知晓地方经济补助政策,退役士兵对地方经济补助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8%以上。

四、存在的问题

退役士兵地主经济补助对象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义务兵和士官)。存在第二次就业的压力和负担。

五、相关建议

建议加地方经济补助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标准,切实达到补助扶持目的。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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