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伤残军人免费公交卡的实施方案
2019-10-28 15:38
来源: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进一步落实革命伤残军人抚恤待遇政策,依法维护革命伤残军人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相关规定:残疾军人(伤残警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办理范围
平昌县退役伤残军人一至十级。
二、办理要求
具有独立乘车能力并且符合办理规定的伤残军人必须由本人持伤残军人证、身份证、一寸彩照2张到指定的办理点进行办理。
由平昌县华文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负责办理伤残军人免费公交(荣军)卡。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2月31日,平昌县金宝新区黄滩坝社区华文公交公司办卡充值室(绵实外国语学校对面)。
四、注意事项
(一)伤残军人乘车时应自觉遵守乘车规定,主动刷卡并接受驾驶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检查。未携带免费公交(荣军)卡,应按所乘车线路票价投币。
(二)年迈体弱、行动不便以及患病的伤残军人应在监护人陪护下乘车(陪护者应按规定购票乘车)。
(三)伤残军人免费公交(荣军)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转借使用行为一经发现予以收证停用,1年内不再享受免费政策。重新激活前,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相关证明前往华文公交公司激活。
(四)卡内免费乘车次数使用完后,需携本人身份证和伤残军人证到华文公交公司办卡窗口免费充次。
(五)截止2020年1月1日全县公交车将停止持伤残军人证免费乘车,全部使用“荣军卡”刷卡免费乘坐。
(六)首次办理免费公交“荣军卡”工本费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25元办卡费+5元卡套费),如卡片遗失,补办工本费由本人自理(25元办卡费+5元卡套费)。
(七)“荣军卡”每两年需本人持身份证、残疾军人证到华文公交公司进行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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