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简介
(一)起草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地方政策,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军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依法承担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英雄烈士保护、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抓好落实脱贫攻坚工作。
2、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维护提升工作。
3、推动政策法规落实,抓好退役军人的两保接续。
4、扎实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
5、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6、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7、扎实做好优待抚恤工作。
8、扎实做好褒扬纪念和军休服务工作。
9、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10、推动矛盾风险化解工作。
11、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包括: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预算及下属事业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平昌县光荣院、平昌县革命伤残军人医疗所、平昌县英烈纪念园)。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1508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150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额各增加(减少)150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单位于2019年新成立。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万元,占31%;项目支出1035万元,占6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08万元,与 2019 年相比,增加(减少) 1508万元,增加100 %,主要原因是:单位于2019年新成立。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万元,农林水支出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08万元,与 2019年相比,增加(减少) 1508万元,增加(减少) 100%,主要原因是:单位于2019年新成立。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70万元,占97%;卫生健康支出34万元,占2%;农林水支出4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障就业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34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光荣院,革命伤残医疗所,英烈纪念园人员相关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支出(项)800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退役士兵安置一次性补偿。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3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行政管理的工资及经费运行。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37万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的运转。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10万元,主要用于双拥建设各方面工作。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24万、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4万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的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用经费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8.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增加100%。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考察调研、交流学习等公务活动接待;增加的原因是由其他单位划入新成立局。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由其他单位划入新成立局。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 2辆。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车购置费。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2019年预算经费持平。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平昌县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4万元,比2019年增加23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由其他单位划入新成立局。
(二)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2020年度,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大型设备固定资产。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0年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同时本级专项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用于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障就业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用于下属光荣院,革命伤残医疗所,英烈纪念园人员相关费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支出(项):用于2019年退役士兵安置一次性补偿。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行政管理的工资及经费运行。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的运转。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主要用于双拥建设各方面工作。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24万、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4万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的工作经费。
11.基本支出:指机构编制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构编制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