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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10-08 16:45
 来源: 财务室
 作者:办公室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起草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地方政策,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军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依法承担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英雄烈士保护、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党建责任扛牢压实。着力强化党建工作示范引领,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全局重要位置,自觉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把党建工作与退役军人事务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会议、党员干部会议及全体职工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党规学习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监察法》《问责条例》等法律法规,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代价》《贪欲》《家道》等,坚持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职工,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体系建设全面完成。持续做强做优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县、镇两级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保障“五有”全部落实到位,所有建制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机构全面挂牌运行。军休所、优抚医院、光荣院资源有效整合,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县英烈纪念园管理有力,运行有序。同州街道办事处、驷马、岩口、澌岸4个镇“标杆型”和元山、西兴、云台等30个镇(街道办、管委会、管理局)“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阵地建设全面建成。

(3)移交安置刚性落实。严格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完成2022年度23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接收列入移交计划残疾军人1人,接收197名2022年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报到登记。深入推进“两保”接续工作,全县受理、办结183人,补缴两保接续资金36.92万元。足额直发2021年度272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648.05万元。

(4)就业创业创新推动。积极营造就业创业良好环境,扎实开展退役军人线上线下全员网络培训和适应性培训活动,宣传就业创业减税、贷款、培训补贴等政策,先后组织300余人次参加适应性培训和专场招聘会。常态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大力支持退役士兵驾驶技能培训、学历提升等工作,全年参与驾驶技能培训126人、享受学历提升优惠政策168人。充分调动创业创新积极性,兑现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9名退役军人奖励补助资金9万元,3名退役军人积极参与全市、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技能大赛,5家退役军人知名企业赴成都参加全国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展。

(5)优抚政策严格落实。全年86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8245.96万元抚恤补助经费足额兑现。2098名关爱帮扶对象344.27万元资金实现打卡直发。发放2020年、2021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613人969万元,发放2021年入伍大学生奖励金225人185.4万元。严格落实106人新增优抚对象认定审批工作。高效推动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全面启动24427名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及建档立卡工作,已受理申请16338条,成功制证11652张。

(6)双拥工作成效显著。紧贴深化改革实际,及时调整全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健全完善双拥工作运行机制。全年悬挂光荣牌200余户,送立功受奖喜报240余人次、奖励金6万余元。完成第十二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届中考评工作,助推巴中市实现“三连冠”创建目标。常态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深入开展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活动,春节、八一走访慰问各类优抚对象2.6万余人发放累计发放慰问金400余万元,制作春节挂历2.8万幅,慰问信1万册,发放建军93周年纪念水壶2.4万余个。

(7)纪念设施质效并举。紧盯烈士纪念设施三年提升行动“两年完成”目标,平昌县英烈纪念园提质改造项目全面完成,平昌县刘伯坚烈士纪念园整修项目提质提速,预计12月底前全面竣工。县英烈纪念园完成30座红军烈士散葬集中迁建,新增烈士墓位50座,全面维护修缮烈士墓2000余座。扎实开展2022“奋进”清明祭英烈、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开展“祭英烈·筑信仰”网上云祭扫,9.5万余人次积极参与。

(8)稳定态势持续向好。以“零进京、零聚集、减存量、防增量”为目标,注重源头化解,以“开门接访、深入下访、领导包案”等方式,做深做细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积案化解、关心关爱等工作,全面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退役军人事务部信访系统来信12397来电68件,四川省网上信访系统1件,县信访局交办件及个人提交诉求6件。书记县长信箱各1件、12345市民热线62件、网络舆情17件,回复率、办结率100%。

二、机构设置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平昌县英烈纪念园管理局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8,695.4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3,412.46万元,增长/下降-28.2%。主要变动原因是优抚对象死亡及落实中央政策,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各项支出的压缩。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8,69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45.42万元,占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万元,占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8,69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4.93万元,占11.1%;项目支出7,730.49万元,占8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95.4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3,412.46万元,增长/下降-28.2%。主要变动原因是优抚对象死亡及落实中央政策,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各项支出的压缩(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45.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3,762.46万元,增长/下降-31.1%。主要变动原因是优抚对象死亡及落实中央政策,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各项支出的压缩。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45.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50万元,占0.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50.54万元,占89.3%;卫生健康支出840.87万元,占10.1%;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4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345.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普及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100% 。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光荣院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项):支出决算为22.14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020.99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支出决算为1819.35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4.33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 (项) : 支出决算为6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6.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74.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93.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9.2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3.4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23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3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全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4.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5.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8.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21万元,完成预算91.5%;较上年增加/减少-2.94万元,增长/下降-2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了,压减支出。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万元,占7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1万元,占21.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2万元,增长/下降-2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1万元,完成预算6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94万元,增长/下降-29.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领导业务指导及“双拥创建”“八一、春节、9.30活动”“乡镇服务站建设”等活动的开展(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326人次,共计支出2.2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业务指导、“双拥创建设”“八一、春节、9.30”活动开展、专项检查共47批次,326人,支出2.21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5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7万元,比2021年增加/减少-114.1万元,增长/下降-57.4%(或与2021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缩支出。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军队退休干部用车主要是用于优抚对象的慰问,军休干部的疗养和乡镇服务站建设工作。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等1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是指下属单位英烈纪念园陈列馆免开放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项):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单位英烈纪念园的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的管理维护服务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光荣院支出(项):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单位光荣的提质改造项目。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给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给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服务、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基本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的服务中心和光荣院,革命伤残军人医疗所的基本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的中心和光荣院、医疗所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规定除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优抚对象的医疗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3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用于刘伯坚烈士陵园的提质改造项目资金。

(解释本单位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不涉及的科目请自行删除。请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3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5.“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2年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于2019年3月成立,是平昌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设立办公室(综合安全办公室)、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股(褒扬纪念股、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权益维护与思想政治股(信访股)五个股室。退役军人事务局下设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平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平昌县光荣院、平昌县革命伤残军人医疗所),另代为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平昌县英烈纪念园管理局)。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机构职能

(1)起草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地方政策,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军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依法承担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英雄烈士保护、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2、人员概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事业编制81名。编制共计89名,实有在职人员88名。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党建责任扛牢压实。着力强化党建工作示范引领,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全局重要位置,自觉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把党建工作与退役军人事务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会议、党员干部会议及全体职工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党规学习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监察法》《问责条例》等法律法规,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代价》《贪欲》《家道》等,坚持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职工,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体系建设全面完成。持续做强做优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县、镇两级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保障“五有”全部落实到位,所有建制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机构全面挂牌运行。军休所、优抚医院、光荣院资源有效整合,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县英烈纪念园管理有力,运行有序。同州街道办事处、驷马、岩口、澌岸4个镇“标杆型”和元山、西兴、云台等30个镇(街道办、管委会、管理局)“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阵地建设全面建成。

3、移交安置刚性落实。严格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完成2022年度23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接收列入移交计划残疾军人1人,接收197名2022年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报到登记。深入推进“两保”接续工作,全县受理、办结183人,补缴两保接续资金36.92万元。足额直发2021年度272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648.05万元。

4、就业创业创新推动。积极营造就业创业良好环境,扎实开展退役军人线上线下全员网络培训和适应性培训活动,宣传就业创业减税、贷款、培训补贴等政策,先后组织300余人次参加适应性培训和专场招聘会。常态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大力支持退役士兵驾驶技能培训、学历提升等工作,全年参与驾驶技能培训126人、享受学历提升优惠政策168人。充分调动创业创新积极性,兑现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9名退役军人奖励补助资金9万元,3名退役军人积极参与全市、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技能大赛,5家退役军人知名企业赴成都参加全国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展。

5、优抚政策严格落实。全年86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8245.96万元抚恤补助经费足额兑现。2098名关爱帮扶对象344.27万元资金实现打卡直发。发放2020年、2021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613人969万元,发放2021年入伍大学生奖励金225人185.4万元。严格落实106人新增优抚对象认定审批工作。高效推动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全面启动24427名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及建档立卡工作,已受理申请16338条,成功制证11652张。

6、双拥工作成效显著。紧贴深化改革实际,及时调整全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健全完善双拥工作运行机制。全年悬挂光荣牌200余户,送立功受奖喜报240余人次、奖励金6万余元。完成第十二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届中考评工作,助推巴中市实现“三连冠”创建目标。常态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深入开展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活动,春节、八一走访慰问各类优抚对象2.6万余人发放累计发放慰问金400余万元,制作春节挂历2.8万幅,慰问信1万册,发放建军93周年纪念水壶2.4万余个。

7、纪念设施质效并举。紧盯烈士纪念设施三年提升行动“两年完成”目标,平昌县英烈纪念园提质改造项目全面完成,平昌县刘伯坚烈士纪念园整修项目提质提速,预计12月底前全面竣工。县英烈纪念园完成30座红军烈士散葬集中迁建,新增烈士墓位50座,全面维护修缮烈士墓2000余座。扎实开展2022“奋进”清明祭英烈、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开展“祭英烈·筑信仰”网上云祭扫,9.5万余人次积极参与。

8、稳定态势持续向好。以“零进京、零聚集、减存量、防增量”为目标,注重源头化解,以“开门接访、深入下访、领导包案”等方式,做深做细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积案化解、关心关爱等工作,全面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退役军人事务部信访系统来信12397来电68件,四川省网上信访系统1件,县信访局交办件及个人提交诉求6件。书记县长信箱各1件、12345市民热线62件、网络舆情17件,回复率、办结率100%。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2年度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显著,重点项目绩效突出,全面完成部门职能预定目标任务。整体支出保障了退役军人工作取得新进展。

2022年截至目前入伍义务兵共613人,(其中2021年度311人;2022年度302人)。年底及时足额兑现了地方义务兵优待金970万元。

2022年全面保证了,光荣院老人32人集中供养,全面完成9206人重点优抚对象及1-6级伤残军人183人的医疗保险缴费150万元。

2022年截至目前接收退役士兵284名(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12名,自主择业退役士兵272人)。已全部完成了部队到地方的登记、报到接收工作,目前正加紧按相关政策将2022年安置工作方案报送县委、县政府政府审批。同时克服财政困难兑现了2022所有自主择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补偿金748.85万元。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整体收入8695.4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基本支出964.93万元,项目支出7730.49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整体收入8695.4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基本支出964.93万元,项目支出7730.49万元。

1.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部门总体无结转结余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695.42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8695.42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财政拨款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涉及到有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的部门,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本报告附件一并公开)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2年全面完成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88人的基本工资、养老、医疗等基本运转支出的实现,提高在职职工的上班热情,障保的整个退役军人局部门的健康良性发展。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2年全面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的正常运转所有支出,让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的职工,工作更有信心,生活更有热情。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2年全面完成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上级要求全面兑现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对象,定期抚恤补助和医疗补助资金,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安置补助等特定项目,提高了社会对退役军人的尊重,让退役军人更有社会地位,增加了退役军人的满意度。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2022年度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全年预算8695.42万元,其中:年初预算4322.53万元,追加预算4372.89万元。科学合理的财政预算编制,保障了本单位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就业、卫生健康、农林水事务等方面的支出,确保了单位正常有序运转。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8695.42万元,绩效目标填报完整,设定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有:保障单位基本工作运转、保障优抚对象的定补发放、保障扶贫驻村、安全生产、光荣院老人的供养、重点优抚对象的补助发放等工作经费。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置完整,操作可行,其过程监控规范且长期有效。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合理安排、科学调度资金,全面实现各项资金支付有条不紊,各项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

(三)结果应用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公车管理、接待管理,以制度管人管事,由纪检监察组负责日常的检查监督。

2022年度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有所减少。一是预算管理方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车辆、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二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抓手,切实增强全县安全监管责任;三是以隐患排查为重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四)自评质量。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显著,重点项目绩效突出,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为优秀,自我评价打分99.5分。

主要扣分点:

基础工作管理部分扣0.5分,其中:管理制度完善内控制度执行扣0.5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合2022年度财政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我局在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上措施得力,管理到位,行政运行成本下降明显,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1.公业务经费预算较低,导致单位日常运转困难,无法完全保障应急事务需要。

2.预算绩效目标不够明确,在设置预算绩效目标时,无法对预算资金使用需达到的绩效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对预算资金的使用无法全面考核绩效完成情况。因局资金困难,一些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仅靠财政专项资金,配套资金较少,导致项目实施进展缓慢。

(三)改进建议

1.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内容和用途严格财务审核,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

2.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管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整体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备注:按照绩效自评工作安排,各单位可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综合报表查询(切换年度到2022年)-预算编制报表-部门预算-预算绩效报表模块中下载本单位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该表格应作为附件予以公开。根据省厅绩效处要求,凡是不涉密的项目均要公开。部门版的自评表是所属所有单位的自评表,这样会造成部门版的自评表非常多,如果一个部门只有一个单位,则自评表除涉密项目外全部公开;如果一个部门有很多单位,则自评表选择金额50万(含)以上的项目进行公开。)

 

 

 


(一)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自评表

 

 

 

 

 

 

 

 

 

 

 

 

 

 

 

 

 

 

 

 

 

 

 

 

 

 

 

 

 

 

 

 

 

 

 

 

 

 

 

 

 

 

 

 

 

 

 

 

 

 

 

 

 

 

 

 

 

 

 

 

 

 

 

 

 

 

 

 

 

 

 

 

 

 

 

 

 

 

 

 

 

 

 

 

 

 

 

 

 

 

 

 

 

 

 

 

 

 

 

 

 

 

 

 

 

 

 

 

 

 

 

 

 

 

 

 

 

 

 

 

 

 

 

 

 

 

 

 

 

 

 

 

 

 

(二)平昌县英烈纪念园管理局自评表

 

 

 

 

 

 

 

 

 

 

 

 

 

 

 

 

 

 

 

 

 


附件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2

年度绩效自评的报告

 

按照工作要求,现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是国家针对优抚对象看病难、看病贵现象开展的一项医疗补助工作,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6部门联合印发《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对符合医疗补助政策规定的1-6级残疾军人实施了补助,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2年度中央下达专项医疗补助资金529.5万元。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按照《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规定,我县严格执行医疗补助政策规定,对符合政策规定的1-6级残疾军人实施了医疗补助,有效解决了残疾军人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也得到了较好处理,目前思想稳定。2022年省下达医疗补助资金107.6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2年,中央、省下达我县医疗补助资金共计637.1万元。中央、省补助资金到位率100%。地方补助15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对照计划目标,我县严格执行《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并严格按相关规定及程序,有序开展医疗补助工作,解决了残疾军人就医难的问题,医疗补助工作完成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印发了《平昌县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实施意见》《关于加强1-6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工作职责及风险防控制度〉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我局对医疗补助资金实行专户或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全部用于残疾军人医疗补助资金、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军休干部医疗补助,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无挤占、挪用现象。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中央、省下达我县残疾军人医疗补助资金、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军休干部医疗补助共计640万元,我们坚持以最严格的制度实施医疗补助工作,始终把制度挺在前面,同时,又重点关切残疾军人治病难的问题,使他们真正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为维护县域经济社会稳定作出了一定贡献,切实达到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政府兜底作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2年我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工作正常运转,支出规范有序,当年支出医疗补助资金787.1万元。

(2)质量指标。2022年支出的787.1万元医疗补助资金完全都用于残疾军人医疗、康复、疾病预防及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军休干部医疗补助,和三边村、吊角村困难残疾军人送医、送药和优抚对象缴纳医疗保险上,进一步保障了他们的健康权益,有效缓解了困难残疾军人就医难问题。

(3)时效指标。2022年我局制定了残疾军人医疗补助计划,困难残疾军人巡诊计划,倒推工作进度,量化指标体系,考核到人,奖惩到人,有效确保每一季度医疗补助工作按时、按质有序推进。

(4)成本指标。建立健全了内审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医疗补助资金监管,杜绝因违纪违规造成医疗补助资金“跑、冒、漏、滴”等现象发生,确保每一分医疗补助资金都用到了优抚对象上。

2、效应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实施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是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有益补充,从制度层面解决了优抚对象治病难问题,大大减少了优抚对象因治病难而引发的上访、群访的现象发生,进一步规范了医疗补助工作秩序,减少了政府信访工作成本和信访工作压力。

(2)社会效益。实施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既解决了他们治病难、治病贵的问题,又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尤其是2022年以来我县未发生一例残疾军人上访或群访事件,残疾军人社会地位明显提高,社会获得感明显增强。

(3)可持续影响。加大实施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是党和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维护好退出现役优抚对象的权益,对促进军队稳定,巩固国防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此次绩效评价,我们随机抽取了14个乡镇调查样本,共问卷调查残疾军人、残疾军人亲属、普通群众501人次,缴纳优抚对象居民医疗保险7565人。其中,补助政策实施情况满意率100%、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满意率100%、补助资金额度满意率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县域财政配套能力不足,中央和省级安排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在供需关系上始终存在短板,与医疗补助标准较发达地区尚有一定差距。下步,我们将进一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力度,规范县级资金配套政策,建立健全残疾军人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机制,切实转变服务职能,把高质量医疗救治,送医上门作为工作重要抓手。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提供此次绩效评价,我们将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打造“科学、精细、便捷、及时”的医疗补助服务工作,把优抚对象方便不方便、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月13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

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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