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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示

2021-03-14 15:35
 来源: 平昌县应急管理局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⑴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⑵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⑶负责组织和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⑷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⑸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应对各类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各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⑹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⑺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⑼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⑽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⑾依法承担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⑿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市应急局做好中央、省、市在平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⒀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⒁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⒂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⒃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⒄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新科技、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⒅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⒆完成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⒇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 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2.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平昌县应急管理局是一个独立的一级预算单位性质的核算机构,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汇编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其中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单位1个,比较上年无增减。

3.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20年实有在职人员57人,退休人员1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应急管理改革取得新进展。坚持“领导带头、疏导问题、多方协调”工作思路,化解改革新问题、新情况,提高部门联动和层级响应能力。一建立县乡村三级应急管理机构。完成局党组改设党委工作,按三定方案配齐党委班子,将消防救援大队长纳入党委委员,任命林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兼职副局长,负责相应领域应急指挥、调度、处置等工作,充实了班子力量,加强党的领导;37个乡镇(街道、管委)设置了应急办,147个社区、246个村建立应急站。二是调整完善应急管理人员编制。增核3名行政编制,划转平昌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名事业编制,将县政府专职消防队调整为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增核事业编制5名(共20名),增设平昌县政府专职消防队镇龙中队,提升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能力和偏远乡镇防灭火能力。三是梳理明确应急管理职责边界。从横向、纵向、内部等3个方面,明确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局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等5大领域79项应急管理职责,理顺应急委、减灾委工作规则,印发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急指挥和处置等规范性文件,“责任明确、边界清晰,上下衔接、灵敏高效”的应急管理职责体系进一步完善。

2.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新提升。一是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收集乡镇、部门信息员信息,建立县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接通指挥信息网、政务外网,对接18个专项指挥部,建立应急指挥网络结构。二是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出台《平昌县应急委运行规则》、《平昌县突发信息报送规则》、《平昌县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等8项制度,规定了县应急委和各专项指挥部的职责边界、运行规则,明确了突发事件责任划分、处置流程和应对措施,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效率。三是加强预案体系建设。已备案预案286件,其中县级总体应急预案1件、专项预案23件、部门预案20件、乡镇预案31件、其他预案212件,开展演练12场次,基本实现各类突发事件预案全覆盖。四是加强应急队伍体系建设。结合平昌县实际,创新提出“以消防队伍为主力,以地方综合救援力量为补充,群防群治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为辅助”的工作思路,建成由1支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13支专业救援队、3支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31支群防群治队和3支社会救援队组成的县域应急队伍体系。五是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添置了无人机、声呐、车载照明系统、雨衣、雨鞋、场地照明灯、救援手电、防蜂服等400余件救援装备,常备应急救援装备库1个1806件,物资库1个3840件,建成应急避难场所471个。

3.安全责任体系达到新水平。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岗、细化到人”工作思路,推进党政机关、行业部门、企业职工责任体系建设。一是继续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健全完善县(街道办、管委会)安委会“双主任”制度,建立行业主管、乡镇统揽、齐抓共管的辖区责任网络。二是推进“清单制”管理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按照“3+N清单”模式,参考省清单模板(1.0版),从县、镇(街道)两个层级,制定党政、行业、企业责任清单,完成15名县级党政领导、21个负有安全监管部门105名科级领导、31个镇(街道办事处)党政属地、129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0余家重点企业800余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平昌县安全生产清单体系基本形成,实现“照单履责、按单办事”全覆盖,有力有效管控风险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三是推进“包片区挂乡镇联企业”责任机制建设。局机关5位副职领导包联全县5大片区和5个乡镇,全面负责片区各乡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其余37名干部职工包联37个乡镇(街道、社区),具体负责督促包联乡镇责任落实、工作执行等6大任务,形成应急管理从机关向乡镇、企业辐射延伸的责任网络。

4.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入新阶段。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目标定位,印发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平昌安委〔2020〕5号)文件,明确2个专题和11个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集中开展成品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城乡消防、森林防灭火、学校教育、危险化学品、文化旅游市场、油气管道输送、城市道路塌陷等重点行业领域“排险除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000余人次,检查各类企业(场所)3650余家次,排查隐患8000余条,填写检查文书2886份,整改消除安全隐患7600余条,安全隐患到期整改率95%以上,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一、二阶段任务。

5.非传统安全监管取得新突破。加强辖区物流、寄递企业清理。建立信息台账,开展“三个100%”专项检查,严格履行收寄验视、实名登记等制度。强化网约车监管。优化叫车平台,增加系统功能,加强企业资质审核和驾驶员身份、车辆运行轨迹管理,严查“黑车”“马甲车”等非法运营车辆。加强电动车安全监管。突出销售市场、停放充电、日常监管三个重点,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五个严禁”。查处无证销售5家、扣押来源不明产品125辆,组织应急、公安、住建、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检查,劝导群众主动报废超标电动车,规范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管理。推进冬季烤火安全三年攻坚行动。围绕“烤火必开窗,关窗先灭火”十字要诀,全覆盖宣传,县乡村齐抓共治,产销用立体监管,设置公益宣传服务站,建立无烟煤经营户流向登记台账,开展售前“互动宣传”,烤火中毒事故持续减少。紧急开展防灭蜂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季节性胡蜂伤人事件,县政府及时研究,制发文件,各乡镇组建防灭蜂专业队,开展胡蜂清剿技术培训,投资20万元,全县配置防蜂服100套、攀援设备100套,地毯式排查胡蜂胡蜂隐患,及时清除,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疫情防控。落实部门驻企安全联络员制度,“一对一”防疫情 、“一对一”盯生产,督促复工复产企业严格落实“六个一”,从严把好“七个关口”,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加强“四类人员”排查和动态管控,实行一户一档体征监测。

6.森林防灭火整治取得新成效。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深刻吸取凉山森林火灾事故教训,组建10个专项工作组,建立“县、镇、村、组”森林防灭火四级责任体系和“县长、镇长、村长、小组长、校长、家长”六长防控责任体系,清理可燃物1840处,维护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51.53公里,设置进山卡扣800余个,排查森林火险隐患1820起,整改1700起,顺利通过国务院森林草原防灭火督导检查。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聘用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834名,组建民兵预备役人员120名,调整更新各地防火信息员1883名和义务扑火队员2614名,规划设立镇龙、响滩、笔山消防站,启动每镇30人扑火队伍建设工作。三是强化工作联动。建立森林防火部门会商制度,细化研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恢复大型防火警示标牌45块,发布高火险气象预警信息4期,签约发送短信27万余条。

7.“铸安2020”攻坚战取得新胜利。严格按照“清单制+责任制”要求,紧盯高危企业和安全生产任务重、风险高、问题多、事故多发企业,采取“1+4+N”战略模式(执法大队牵头、4个中队交叉组队,9个业务股室配合,新闻媒体全程参与),开展监察执法和“打非治违”。1-10月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10个,其中非煤矿山企业5个,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企业25个,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企业3个,烟花爆竹零售企业143个,建筑建材企业15个,旅游景区7个,工贸企业10个,重点工程项目2个。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576条,开展联合执法20余次,查扣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产品1300余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起,责令暂时停止施工建设、停止生产经营活动9起,采取强制停电措施6起,警示约谈企业5家,行政拘留1人,查处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18起,处罚款120万元,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8.安全生产综合巡查实现新推动。制定印发汛期、全国“两会”、季度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抽派16名执法人员成立4工作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县部门乡镇、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督查,倒逼部门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遏制安全事故。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150人次,覆盖乡镇31个、部门31个,发出检查记录70份,治理安全隐患203处,发出督查通报6期,通报乡镇10个、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5名。

9.宣传动员工作迈开新步伐。积极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宣传“五进”和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宣传和走村入户结合、主题宣讲和互动解疑并举、网络宣传和发放手册兼备,实现多点互动,全域覆盖。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0000余人次,发放和赠送安全宣传资料2万余册;普及灭火器使用方法3000余人次,规范制作宣传标语60余幅,群发手机短信120余条,各乡镇组织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专题培训12000人次,人民群众安全文明意识持续提升。

10.防灾减灾效能提到新高度。坚持“除大患、抢大险、救大灾”工作思路,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加强灾害信息队伍建设,按照乡镇2+X人、部门2人标准,建立640余名灾害信息员队伍,开展信息员业务培训2轮1200余人次,全面提升信息员报灾专业化水平。二是强化灾害预警救援。2020年度发布水情、雨晴、险情等预警信息6136条次,成立12个工作组,深入31个重点受灾镇,及时核查灾情200余处,其中13处申请纳入抢险救灾工程,转移安置受灾群众266人,上报灾情损失18474.6万元,成功应对“2.15”风雹和“ 6.17”、“ 7.12”洪涝灾害,无人员伤亡,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三是认真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坚持“工作程序规范、救助对象精准”原则,发放冬春救助资金1081万,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35万,救助受灾群众18800余户55000余人,并按照100%乡镇、20%村居、每村10户标准,开展救灾救助专项督查,保证专项资金专项发挥救灾救助作用。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平昌县应急管理局收入年初预算874.74万元,决算数总收入273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6.9万元;支出预算安排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财政收入

支    出

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其他资本性支出

应急管理局

2736.9

2736.9

722.26

244.56

1237.69

532.4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分单位、分收入支出具体项目逐项对比(可列表)。

   单位:万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单位名称

预算数

部门决算

差异额

应急管理局收入

874.74

2736.9

1862.16

应急管理局支出

874.74

2736.9

1862.16

 

(2)差异原因分析:

年中预算数的调增调减

2.收入支出与上年对比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上年

本年

工资福利支出

170.6

722.2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5

1237.69

商品和服务支出

305.77

244.56

资本性支出

684.6

532.4

对企业补助

 

 

 合   

1196

2736.9

增减变动大的原因:2020年年初预算的增加,单位人员增加、补发2018年部分绩效和2019年目标绩效造成的工资福利费增加。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平昌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12.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7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共计接人数196人,属于正常公务接待范围。

⑵会议费支出情况:2020年会议费2.32万元

⑶培训费支出情况:2020年培训费为2.31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了培训费。

⑷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0年无结转结余数据。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1.本单位的财务工作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按照财经纪律办事,做到账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时报送报表,积极完成上级及财政部门安排的工作。2020年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认真贯彻和落实财政局和本部门下达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认真的完成了2020年预算和决算工作。

2.认真执行财政局对决算工作的安排,并按时完成决算工作及决算公开。

 

 

 

 

 

 

 

 

 

 

附: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一、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6.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本期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本期末在职人员数

7.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车比例=本期末在职人员数÷本期末公务用车实有数:1

 

二、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人均基本支出,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人数

4.资产负债率,衡量事业单位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此外,行业事业单位还可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和分析需要增加相关分析指标,如:

1.财政拨款依存度, 衡量部门(单位)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

财政拨款依存度=财政拨款收入÷收入总额×100%

2.固定资产成新率,反映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

固定资产成新率=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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