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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百日集中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通知

2022-03-31 14:16
 来源: 平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新《安全生产法》增强了对新行业、新领域、新问题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强化了行业监管部门“三管三必须”责任、辖区党政同责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学好用好新《安全生产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再次掀起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真正把“纸面上的法律”变为“行为中的准则”,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全域水平不断提高,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为此,特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百日集中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7月10日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集中学法活动。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常态学习计划,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和事故案例学习,明确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监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全体从业人员要增强学习自觉性,牢记新《安全生产法》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方面的新规定和新要求,把新《安全生产法》纳入三级教育培训,并落实到工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促进全员学习,全方位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

(二)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利用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等宣传咨询活动契机,在“5.12”、“6.16”当日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知识竞答等形式,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做到每周有宣传《安全生产法》活动工作动态,每月有宣传《安全生产法》专版。依托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设“一把手说安全”等形式结合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宣传新《安全生产法》。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要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安全生产典型案例事故警示片为重点,从正反两方面入手,开展典型案例宣传和曝光。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及社会公众进行警示教育,曝光一批违反新《安全生产法》的案例,通过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推动新《安全生产法》落实。

(四)开展集中测试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编制试题,组织辖区干部职工及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知识点进行集中测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各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熟练掌握程度,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重视安全、人人落实安全的浓厚氛围。

(五)开展宣传示范镇(街道)、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企业评选活动。要持续开展新《安全生产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全面普及《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知识技能。将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元素充分融入社区广场、居民聚居点、街道、企业等,以县安委会名义报道一批新《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较好的典型案例,表扬一批严格规范执法的监管人员,选树一批安全管理规范的企业,评选一批宣传示范镇(街道)、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企业,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和“护安2022”专项行动,县安办、县行业监管部门牵头,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燃气安全、建筑安全、道路交通、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主动自查,建立隐患台账,推动问题整改。要聚焦突出问题,彻底整改到位,要紧盯关键领域,严格管控到位。广泛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渠道,线索核查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违法行为,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达到约谈一批、立案调查一批、整改提升一批。

三、工作要求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百日集中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平昌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明确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方案,多措并举推动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请各级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系列轨迹资料反馈至县安办。联系人:刘牧华。

 

平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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