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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022-06-07 09:45
 来源: 平昌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平昌县应急管理局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19年2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平昌县应急管理局(简称县应急局),是平昌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共设立办公室、应急指挥股、应急救援股、火灾防治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危险化学品监督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综合防灾减灾股(规划财务股)九个股室。县应急管理局下设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平昌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平昌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平昌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平昌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和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各类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各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市应急局做好中央、省、市在平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新科技、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平昌县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政治部主任1名;股级领导职数9名。保留机关工勤编制6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2名,参公管理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32名,编制共计74名,实有在职人员62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平昌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收入1619.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收入654.70万元,占总收入的40.43%;日常公用经费收入56.90万元,占总收入的3.51%;项目收入907.90万元,占总收入的56.06%。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年初支出1619.5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9.45万元,占总支出的3.67%;卫生健康支出40.55万元,占总支出2.5%;城乡社区支出150.00万元,占总支出的9.26%;农林水支出5.20万元,占总支出的0.32%;住房保障支出44.31万元,占总支出2.7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19.99万元,占总支出的81.51%。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县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管理制度,加强了财务管理的执行,始终认真执行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制度,完善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法律、法规及相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1年度平昌县应急管理局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全年预算1619.50万元,其中:年初预算1025.83万元,追加预算593.67万元。科学合理的财政预算编制,保障了本单位社会保障就业、卫生健康、城乡社区、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确保了单位正常有序运转。

平昌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1619.50万元,绩效目标填报完整,设定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有:保障单位基本工作运转、保障扶贫驻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等工作经费。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置完整,操作可行,其过程监控规范且长期有效。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合理安排、科学调度资金,全面实现各项资金支付有条不紊,各项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

(三)综合管理情况

平昌县应急局截止于2021年12月31日,账面债务1239.88万元,全为流动负债,其中:其他应缴税费0.04万元,应付账款1103.86万元,其他应付款135.97万元。债务增加原因:一方面因为财政预算资金执行滞后,不能及时保障各项支出兑现而临时借款;另一方面因为工程项目在本年度结算,加之财政资金紧张无法兑现。

平昌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安排控制科学合理。“三公”经费合计支出1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万元,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共计接待人数120人,属于正常公务接待范围。会议费支出情况:会议费2.45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0.13万元培训费。培训费支出情况:2021年培训费为2.51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0.2万元培训费。

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单位2021年占有并使用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共计253.35万元(原值399.73万元,累计折旧146.38万元),资产配置合理,采购合规,管理科学,清查得当。

单位财务公开及时,信息准确,数据真实,支出合理。2021年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了当年预算和上年决算相关财务资料及数据。

单位财务管理精细,核算方法正确,财务政策运用得当,会计估计科学合理,数据真实有效,信息公开透明,2021年接受了县纪委的常规检查,财务运行正常有序。

(四)综合绩效情况

2021年度平昌县应急管理整支出绩效显著,重点项目绩效突出,全面完成部门职能预定目标任务。

2021年度平昌县应急管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着眼“全灾种、大应急”,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切实坚守“底线思维”,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砥砺奋进,围绕“三个下降(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持续保持)”和“三个绝不发生(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森林火灾事故、救援不力事件、重大负面舆情事件)”工作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致力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和救援体系,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防范化解安全风险,1-12月,全县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8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同步下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四、评价结论

综合2021年度财政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我局在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上措施得力,管理到位,行政运行成本下降明显,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平昌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整支出绩效显著,重点项目绩效突出,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为优秀,自我评价打分98分。

主要扣分点:基础工作管理部分扣1.5分,其中:开展了宣传培训2分,未能开展宣传培训相应扣1分;会计核算及时,日清月结,核算不及时的相应扣0.5分。

绩效运行监控方面扣0.5分。平昌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绩效指标与预算资金支出不匹配,扣0.5分,主要是因县财政预算执行不到位,导致单位预算完成程度不能100%。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是基础工作不够完善;二是绩效目标动态监控不够;三是创新工作不足。

(二)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完善各项制度,将各项预算绩效目标精细化。二是加强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科学分析,实行动态监管。三是项目预算经费根据客观实际足额预算,且合理保障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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