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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

2022-06-17 10:4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及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安委〔2022〕8号)和《平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平昌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昌安委〔2022〕11号)要求,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办函〔2022〕59号)和《巴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市安办函〔2022〕16号)要求,结合平昌实际,特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压倒一切的位置,牢牢守住安全工作底线,强化依法治安,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紧盯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关键环节,创新执法手段,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执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有效措施,集中打击、整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坚持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以铁的作风抓好工作落实,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实现对本行业重点企业检查执法率达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问题企业的整改复查率达100%。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执法检查,达到全面整治重大隐患,大幅减少“三违”行为,企业尊法、守法、敬法意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明显加强,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执法检查时间从5月开始至12月结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精准分析本行业安全风险,抓住主要矛盾、突出主要问题,重点围绕城镇燃气、危化、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水电、油气管道、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文化旅游、民爆物品以及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将本行业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文化意识较差、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全部纳入本次执法检查的范围,实施全覆盖执法,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规定工作任务。原则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每月执法检查企业不少于3家。重点任务如下:

(一)严惩非法违法行为。对容易引发事故的矿山违法盗采、危化品违规动火作业、客货车船超员超载、建筑工程无资质施工、群租房使用易燃彩钢板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严肃惩处;对“屡查屡犯”的,要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二)聚焦重大风险隐患。突出非煤矿山重点矿区,油气罐区、涉氨涉爆等重点部位,自建房屋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农村、山区、风景区道路等重点路段,校车、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商场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要检查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

(三)坚决整治“三违”顽疾。针对各行业“三违”行为多发频发、屡禁不止的现象,要保持严处重罚的打击力度,督促企业采取强力手段整治“三违”行为。将安全生产执法压力传导到传递到企业一线,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坚决整治“三违”行为反复发生。

(四)健全完善“双控”机制。督促企业全面辨识管控风险,制定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清单并确保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执行到位。用执法手段推动全县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落地落实,解决企业风险辨识不清不明,管控措施不严不到位问题。

(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主动履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依法办企的自觉性。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接受一次安全法制教育,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明显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有效执行。

四、执法方式

执法检查要采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和“三带三查”(即“带着专家查、带着执法查、带着媒体查”“查深、查细、查实”)模式开展。

五、职责分工

县安委办负责统筹督促,定期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找到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及时督导执法检查有序推进。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聚焦本行业的重大风险隐患、关键部位环节、“三违”行为等重点内容,制定各行业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清单。要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赋予的执法职责,对照本行业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清单,进行逐一验证式执法,对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应纳入执法的必查项。其中,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民爆物品公共安全和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危化品及燃气运输、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等行业领域执法。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行业领域执法。住建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城镇燃气、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经营性自建房等行业领域执法。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运输、危化品及燃气运输、水上运输、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等行业领域执法。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行业领域执法。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贸重点行业等领域执法。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业机械、农村沼气、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执法。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执法。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特种设备领域执法。水利、经信部门负责水电等行业领域执法。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油气管道、铁路运输、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领域的执法。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各自的职能职责分工开展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行动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迅速行动,结合行业安全监管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措施、实施方式,落实工作时间、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要求。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集中本系统的优势资源力量和专家,将此次执法检查与计划执法和“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同步部署,同步开展。

(二)加大惩处力度,强化行刑衔接。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通报、移送、跟踪机制,加强行业部门间和业务股(室)与执法队伍的协作配合,强化与司法机关协调联动,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有关设施、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现场处理和行政强制措施、未经许可非法组织生产作业活动等严重违法行为,铲除安全生产顽疾,提升监管执法权威和效能。

(三)严肃纪律要求,严格考核奖惩。要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记录和处理机制,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宪法法律,不得违法干预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办理,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执法人员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坚决杜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各类腐败行为。本次执法检查将纳入2022年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目标绩效考评,对没有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执法、执法检查数量没有达到要求的,在目标考核中给予相应扣分。对专项执法检查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组织开展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营造强大声势。重点报道现场执法检查、执法成效、典型案件等内容,对典型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曝光,放大查处效果,形成执法震慑,达到“查处一家、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工作目的。要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教会企业查找重大风险隐患,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要拓宽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在执法检查期间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2次。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于2022年5月25日前报县安办进行备案。要落实1名专职联络员,及时将开展情况及宣传报道情况报送至县安办,每月25日前结合“护安2022”专项行动报送执法情况和数据。县安办将适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联系人:刘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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