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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应急管理局机关简介

2023-11-29 15:26
 来源: 平昌县应急管理局

 冯政荣,男,汉族,1978年1月生,平昌县人,2002年3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兼任平昌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工作分工:主持县应急管理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应急委员会、县减灾委员会、县生产安全事件指挥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向汝浩,男,汉族,平昌县岳家镇人,1994年10月参加工作,200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工作分工:分管森林防灭火、冬季烤火取暖安全、消防救援、生态环境保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党政同责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协助局长做好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维稳、信访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黄  韬,男,汉族,1974年7月生,平昌县响滩镇人,1990年4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负责招商及化工园区创建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维稳、信访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周洪驹,男,汉族,生于1969年12月,平昌县佛楼镇人,1991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现任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安全生产行业综合监管、综合巡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协助局长做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生产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维稳、信访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孙岱俊,男,汉族,生于1975年12月,平昌县邱家镇人,1994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现任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机关服务管理、财务统计、项目资金争取和建设、政府采购、政务公开、深化改革、信用体系、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监督、网络信息安全、新闻舆情工作;负责依法治县、政法、综治、维稳、信访、防邪、禁毒、扫黄打非、保密、民生、政务信息、档案、内保、老龄、史志、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安全体验中心管理运营、信息化建设。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维稳、信访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孙代贵,男,汉族,生于1969年9月,平昌县邱家镇人,1986年11月参加工作,198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现任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长。

工作分工,分管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事故调查、统计和评估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维稳、信访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李明山,男,汉族,生于1974年1月,平昌县人,1994年9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现任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统战、宗教、党管武装、国防、机关工会、妇委会、共青团、未成年、城乡基层治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机构组织人事、思想宣传教育、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维稳、信访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孙  飞,男,汉族,生于1990年8月,平昌板庙镇人,2014年10月参加工作,201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现任平昌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工作分工:分管防汛、地震与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及两改“后半篇”文章工作;负责综合监测预警、应急信息报送、调度、应急抢险、防灾减灾统计分析;负责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风险防控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救援演练、专业应急力量建设、避难设施建设;负责分管领域政府采购、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和临时治理项目实施、应急物资储备调拨配送等工作;协助局长做好县应急委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局长做好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维稳、信访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胥椿梅,女,汉族,1982年3月生,平昌县响滩镇人,2006年3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文化,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现任平昌县水利局副局长(兼任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县内重要河流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开展水旱灾害领域风险普查、水情旱情监测预警、隐患排查、防汛抗旱专项应急演练、一般洪涝干旱灾害应急救援指挥、调度、处置等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县水利局在安全生产领域有关工作。


 

 李禹,男,汉族,平昌县灵山镇人,1995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平昌县林业局副局长(兼任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开展森林防灭火领域风险普查、基础设施建设、专业防火队伍组建管理、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森林防灭火专项应急演练、一般森林火灾应急指挥、调度、处置等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县林业局在安全生产领域有关工作。





陈秋阳,男,汉族,生于1978年2月,平昌县响滩镇人,1999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0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汛期地灾应急处置。负责协调处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安全生产领域有关工作。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各类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各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市应急局做好中央、省在平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新科技、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平昌县应急管理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统战、宗教等有关综合性文稿和重要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应急指挥股

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建立全县减灾救灾协调工作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和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全县应对各类灾害指挥部综合性工作,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负责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

(三)应急救援股

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协调工作。承担全县应对各类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协调重要河流和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防汛及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水旱灾害、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工作。

(四)火灾防治管理股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监督落实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和标准,组织编制并推进落实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治工作。

(五)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省市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县安办日常工作。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七)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八)综合防灾减灾股(规划财务股)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统计分析。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县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绩效目标规划,编制并实施应急救援装备规划。负责应急重点项目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九)宣传动员与政策法规股

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信访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和服务便民化工作。负责落实诚信体系建设。

政治部。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政策。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方式

地址:平昌县金宝新区金宝大道金安华府2栋3楼

电话:0827-6222779(办公室)/0827-6266266(指挥中心)

办公时间: 5月4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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