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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024-03-26 10:01
 来源: 平昌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平昌县应急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22〕5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编制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分类分级、精准监管”和“重点企业全覆盖、一般企业双随机”要求,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推动平昌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县应急管理局在编执法人员共计46人,其他原因未列入执法4人,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第八条的规定,列入2024年监督检查计划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确定为42人,达到91%。

(二)工作日确定。经测算,全年总法定工作日为10542天,按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至少2名计算,监督检查工作日为2570天(重点检查工作日1529天,一般检查工作日1041天),其他执法工作日为3642天,非执法工作日为4330天。

三、执法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监督检查计划。各行政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应急管理法定职责。对纳入检查范围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整改率达到100%,对直接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办结率达到100%。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质量,杜绝行政决定被撤销或变更及行政应诉败诉。

(二)严格执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一是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对重点企业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格“一案双罚”,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二是突出重大危险源点、重点作业环节、重要作业行为,聚焦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执法和暗访暗查活动,开展帮扶式、示范式执法,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确保重要时期安全稳定。三是围绕省内外事故案例、安全生产举报等方面暴露出来的典型问题,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动态清零,组织制作暗访暗查视频专题片,深入剖析监管漏洞,找准制约安全生产软肋、硬伤,强弱项、补短板、堵漏洞。

(三)强化监督,严格行政执法纪律。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录入”的原则,将监督检查情况及行政处罚情况录入四川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强化信用监管,将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对象及时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保持对应急管理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营造“铁腕治安”的强大声势。

附件:1.2024年度安全生产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表

      2.2024年安全生产一般(双随机)检查计划表



平昌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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