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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审计局机关简介

2024-02-27 13:41
 来源: 平昌县审计局

何明军,男,汉族,19803月生,平昌县龙岗镇人,1999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04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第一责任。

 

 

何桂珍,女,汉族,197110月生,四川平昌人,19894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00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目标考核、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关工会、群团、妇女、安全信访稳定、档案、保密、网络安全、依法治县、环境保护、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财政审计股、审计执行督查股。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稳定、保密等工作“一岗双责”。联系驷马镇鹿峰村帮扶工作。

 

李晓,男,汉族,197312月生,平昌县笔山镇人,199410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2000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投资审计、项目跟踪审计、优化营商环境、履约兑现审核。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企业与金融审计股、政策跟踪审计股、审计综合信息中心。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稳定、保密等工作“一岗双责”。联系响滩镇竹山村帮扶工作。


王鹏,男,汉族,19759月生,平昌县元山镇人,1995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6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审计业务工作。分管社会保障审计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稳定、保密等工作“一岗双责”。联系响滩镇元沱社区(原杨岭村)帮扶工作。


周雪虎,男,汉族,19683月生,平昌县兰草镇人,1986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7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审计局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协助李晓同志分管投资审计工作。

 

赵革,男,汉族,19689月生,平昌县江口镇人,1990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01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分管经济责任审计股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稳定、保密等工作“一岗双责”。


张卫东,男,汉族,19719月生,平昌县白衣镇人,19908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2000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审计局党组成员、机关支部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机关党务(含党内法规备案)、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干部人事、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等工作,分管机关党支部工作。


朱鹏程,男,汉族,19909月生,四川平昌人,2011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09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审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工作分工:负责乡村振兴、项目质量提升工作,分管法规审理股、综合计划管理股、农业农村审计股。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稳定、保密等工作“一岗双责”。


机构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 中)审计,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 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平昌县审计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安全信访综治股)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安全、综治、信访、扶贫、统计、政务公开、绩效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办协管县审计机关负责人有关事项。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会提案。联系特约审计员。

(二)综合与计划管理股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开展审计重大举措、规划等重要问题研究。承担审计理论科研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分析研究和综合利用。负责与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协调联系有关审计业务工作。承担审计统计工作。

(三)法规审理股

组织贯彻执行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审计准则和指南以及相关规章制度,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审计复核意见书,监督检查全县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建议纠正违反审计准则的行为和违反国家规定 的审计问题定性。实施对局机关各业务股室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综合考核局内各业务股室业务工作。承担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组织开展普法宣传、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实施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承担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承担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负责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

(四)财政审计股

组织审计县级及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负责对县审计局机关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 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

(五)政策跟踪审计股

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承担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六)经济责任审计股(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

组织对县管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行政事业审计股

组织审计县委工作机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协机关、县政府部门、县级事业单位、政法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以及有关群团组织及其直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八)农业农村审计股

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九)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组织审计县政府投资、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承担县重大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稽查和各类开发区投资绩效与财政运行管理情况审计工作。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十)社会保障审计股

组织审计县级相关部门、乡(镇)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十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

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十二)审计执行督查股

负责监督审计决定、审计意见、移送事项的执行和落实。督促和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负责对审计人员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中的执法过错责任调查认定和处理。开展对审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对社会组织机构出具的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指导全县审计执行督查业务。

(十三)企业与金融审计股

实施县属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县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对县属国有资产占控股和主导地位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境外中资企业和机构进行审计监督。实施对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联系方式

 址:四川省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信义大道中岭街49

 话:0827-6236154

 真:0827-6236154

办公时间: 54日至930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101日至次年430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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